《健康时报》曾发表了陕西汉中一位叫刘松林的妈妈写的文章,标题是:《妈妈,你好爱我哦!》文章中讲了这样的一件令人深思的事:
儿子语出惊人:“妈妈,你好爱我哦!”
儿子刚读幼儿园小班时,就很有主见,他说他想吃桃子,而且要自己切。其实这样的要求,在此之前已经有过多次了,只是都由于我担心他的安全问题而一一拒绝了。每次遭到我的拒绝后,儿子总是撅着小嘴很不高兴。虽说不高兴,但他也轻易不敢违逆我的意志。
而那一次,我实在拒绝得太累了。而且心想,要是孩子注定要受伤,在我眼前受伤,总比万一在没人注意时他自己拿刀子乱用好得多吧!于是,我豁出去了,终于答应他,让他自己切桃子。
我示范着将桃子切成星星的形状,交代一些注意事项后,便将刀子交给他,叮咛他若不小心切着手了,要赶快告诉我。虽然我心里很紧张,但也谨记一位幼儿教育专家说过的话:将事情的步骤和要求说明后,大人就应当闭嘴,让孩子自己动脑筋思考,而不要在一旁没完没了的唠叨“小心”“小心”……
我只是站在孩子身旁,远远地看着。儿子站在餐椅上,这样正好够得着餐桌,然后拿起刀子准备切桃子。就在这时候,儿子突然回头向我说了一句:
“妈妈!你好爱我哦!”
当时,我一下子愣住了,他从未对我说过这样的话。随即,我反应过来,原来他是指妈妈同意让他自己切水果,便表示了我很“爱他”。
天呀,冤枉呀!就是因为我爱他,生怕他受伤,才总是不让他自己切水果的。没想到,他居然认为我今天这样终于放手,给他机会让他自己动手,才是“爱他”呀!
儿子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这位妈妈久久的深思。孩子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爱?怎样施爱,孩子才会乐于接受?
是孩子不知道好歹吗?
父母总觉得对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爱心,是为孩子好。但有时候,父母对孩子的爱,却得不到孩子的理解和呼应,甚至遭到抵制。父母百思不解,甚至很伤心,常常抱怨说:“这孩子真不知道好歹,把父母的一片好心当成驴肝肺,真让人伤心!”
孩子不接受父母的爱,有时候是孩子不对。因为孩子年龄小,缺乏生活经验,认识和理解能力差,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领悟所“暗含”着的父母之爱。遇到这种情况,父母不应该抱怨,应当进行引导和教育。
但有时候孩子不领情,并不是孩子的错,不是不知好歹,不是不领情;而是父母给孩子所实施的爱,是“一相情愿”,只是家长单方面的主观愿望,并不符合孩子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要。因此,孩子并不认为是施爱,而是在限制自己的活动和发展。
就像文章开头所讲述的那个故事那样,妈妈担心孩子自己用刀子切桃子切破手,便一味地拒绝他,限制他。儿子虽然嘴上没说,但很不情愿,并不认为妈妈的“拒绝”、“限制”是在爱他。
孩子的一句话把妈妈对“爱”的思索引向深入
这位妈妈一直拒绝,实际上是企图用消极限制的方法,保护孩子的安全。但是,这种安全的保护,只是一时的,而不是长久的安全。家长没有采取积极态度,在实践中教孩子学会防范的能力,孩子难免被伤害力,家长永远也不会放心。
值得庆幸地是,这位妈妈在儿子多次极力争取之下,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是孩子注定要受伤,在我眼前受伤,总比万一在没人注意时他自己拿刀子乱用好得多。”“两害相较取其轻。”妈妈最终还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远远地眼看着让孩子自己动手。
而他的儿子经过多次的请求,好不容易获得实践的机会后,语出惊人,一句“妈妈!你好爱我哦!”把妈妈对“爱”的思索引向深入,妈妈不得不重新考虑究竟怎样施爱,才是孩子向往和需要的爱。
家长必须明白,对孩子最好的保护是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家长对孩子的保护只是一时一事的,是有限的。因为孩子不可能总是在家长视野范围之内。爱孩子,就要教孩子尽早学会自我保护。
“爱”是一种很深的感情。只有施爱者所实施的爱是被爱者所需要的,才认为是爱;否则,家长出发点再好,孩子也不会领情。
不用说小孩子,就是成年人,自己的正当要求或愿望总是被拒绝、限制,谁会认为是“爱”呢?
要看父母的爱是不是孩子所需要的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做父母的在给孩子实施爱的时候,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出发点,而不大考虑孩子的需要。
比如,一两岁的孩子要跟大人一样,自己吃饭。有的父母怕孩子吃不饱,或是怕孩子把饭菜给弄撒了,还非要坚持由大人一口一口地喂。两三岁的孩子,想跟大人一样用杯子喝水,有的父母怕孩子撒一身水,弄湿了衣服,或是怕孩子喝得太猛,呛着,就一再拒绝孩子的要求,非要孩子继续使用奶瓶喝水。到三四岁的时候,孩子要学着大人的样子,自己洗手洗脸,有的父母怕孩子洗不干净还得“返工”,太麻烦,或怕耽搁时间,就强迫给孩子一洗了之,等等,不一儿足。
孩子想亲自做这做那,表明了什么?并不像有的父母所想象的那样,是在故意给家长添乱,而是表明孩子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进程中,必然不断产生新的心理需求。这种需求,通常是以一种“缺乏感”体验着,以“意向”或“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两岁的孩子要自己吃饭,很有可能是大人喂,孩子被动地吃,满足不了饥饿的需要,或是孩子觉得大人喂得不舒服,希望像大人那样“随心所欲”地吃。两三岁的孩子要用杯子喝水,很有可能是用奶瓶喝水,满足不了孩子口渴的需要,不能尽快解渴,希望用杯子大口大口地喝。三四岁的孩子要自己洗手洗脸,很有可能是觉得父母用手摁着头给他们洗脸,有被强迫的感觉,很憋屈,很不自在,或是洗手洗得不舒服,希望自己动手,能从容不迫、自由自在地洗。
家长应该站在孩子的立场和角度了解孩子的需要,不能总是站在大人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大人要设身处地地想以想。
教孩子学会做事就是让孩子进一步获得“自由”
孩子的这些愿望合情合理,无可厚非。这既是他们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要,也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动力,父母不能拒绝。只要父母不制止,孩子往往是欲罢不能,一般不会轻易放弃,家长对孩子的进取心和学习的愿望应该保护、支持,而不应当限制、扼杀。
孩子想做事又做不好的时刻,这恰恰是培养、训练的极好时机,不要坐失教育的良机。放手让孩子自己学着做,在做的过程中给予具体指导。开始,孩子的操作可能显得很笨拙,这很正常,家长一定要耐心。经过多次练习,孩子就会掌握。
孩子这样做,既满足了孩子的愿望,使孩子享受到“成功的喜悦”,又教孩子掌握了操作技能,获得了进一步的“自由”,还亲身体会到了父母之爱。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