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8月31日晚,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医院发表声明称,“产妇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并称,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该院诊疗行为无关。而对此,产妇的丈夫并不认可,表示曾“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做剖腹产,我们不会不同意。”(9月5日《华商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红网张楠之:无论是部门规章,还是现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患者本人的意愿都被放在了第一位,在非特殊情况下,家属意见实际上可有可无。不过,在现实中,这只是理想状态,因为,如果家属意见不被考虑在内,如果手术前不征求家属意见并获得其签字同意,不仅手术很可能无法进行,也势必会给后续的一些纠纷埋下隐患。
这一事件还有其另一面,即患者丈夫声明中说的自己要求院方进行剖宫产却遭到了拒绝。
仔细察看整个事件,确实存在不少疑点。比如,产妇是在8月31日20时左右坠楼身亡的,而医院方面拿出的有产妇和家属要求顺产的知情同意书却是8月30日下午15时签的,签字时离进入产房待产尚有20个小时,离坠楼身亡则有30多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情况完全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产妇及其家属的意见也完全有可能发生翻转性的改变。所以,事情真的如医院方面所说,产妇家属在那待产十一个小时里也一直坚持顺产、拒绝剖宫产吗?还是产妇及其家属都改变了前一天的主意,提出了剖宫产的请求,而医院方面却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导致产妇无法忍受而精神崩溃,选择自杀?抑或是医院方面对生产的判断无误,但却对产妇承受能力判断失误,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不顾老婆死活的混蛋丈夫是有的。但是,就这一事件而言,在诸多疑点尚未消除之前,就在家属的责任问题上断言甚至谩骂,恐怕还为时过早,至少目前它还是个“罗生门”。当然,借此机会讨论一下手术签字权的问题,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东北新闻网张莹:作为医院一方,难以说就没有任何失职之处。首先我们不难发现,涉事医院是没有安排家属陪产的。大部分医院产房内都允许一位家属在待产室陪产,除了可以及时观察产妇情况告知医生,对产妇而言也是一种心理安慰。在医护人员有限的情况下,适当的家属陪产对于院方和产妇家庭双方都是好事。再有,产房内如果允许待产妇来回走动助产,那么就应当安排医护人员全程陪同,怎么会出现视频中产妇多次独自走出产房的画面?至于其他的,医生到底有没有向家属及时说明真实情况、医生在产房内对产妇是否有恶语相对的现象,还无从得知。
而社会大众,在这次事件持续的发酵中,也扮演着推波助澜的角色。很多人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真相的时候,就想当然的将责任归到家属身上,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将本就深处痛苦中的家属再次推向深渊。我们常说,“不信谣、不传谣”,不仅仅是面对国家大事,对于社会中的很多热点事件,公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懂得分辨真伪,懂得善恶是非。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但是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否则我们的关注将会带给受害人更大的伤害。
整个事件中,这位产妇到底经历了什么,或许谁也无从得知了。但是不论这次事件最终的责任人是谁,结果如何,透过这样的事件,社会各方都应当进行自我反思,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四川在线刘颂寒:为了证明清白,医院也公布了孕妇对着家属跪地的视频。而家属回应称,是孕妇疼痛难忍才下跪。显然,整起事件的关键是,究竟谁在说谎,导致了孕妇没能剖腹产而引起这次一尸两命的悲剧。不知道,孕妇究竟会是在何种情况,何种情绪失控下,做出如此错误的选择。生命的消逝,的确让人痛心。但是,这个事件的本质,绝对是要还原事情真相,别让整个事件成为罗生门。
公众需要更多的信息,在事实尚未明了之前,都不能急着站队。就事论事来说,医院一般情况下,不会拒绝剖腹产。况且,置于现代伦理之中,对于医院提出的科学建议,家属一般都要选择支持。剖腹产如果没有家属的同意,医院是不能进行刨腹产的。除了身体的疼痛以外,孕妇的坠楼是否有内心的煎熬。相对于身体的疼痛来说,真的会成为让怀着宝宝的孕妇有轻生念头吗?
正如网友所说,只有心里受到极大的刺激的情况下,才会选择了却自己生命的方式来进行报复。更何况,这种悲剧的选择,还要搭上一个自己怀胎十月的宝宝。这对于当事人来说,究竟会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其实是所有旁观者难以体会的。
值得一提的事情是,这次的坠楼地点,家属和医院所说的地方也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也需要理清,究竟是家属所说的产房,还是医院所说的分娩中心。这其中,也关乎谁负有监管失职的责任。同时,这个事件也给人一个反思。当在这种极端情况之下,相关规定只赋予了家属签字才可以手术的权利。但是,如果患者意识依旧清醒,家属在拒绝签字的前提之下,患者能否为自己签字允许手术呢?如果有的话,这次悲剧是否就能避免呢?
@杨志辉:在马某三次“跪地”之后,我们不知道遭受这种惨痛的她有什么样的期待,大概她只是想尽早将自己的孩子生出来,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能减轻她的痛苦就行。但是可惜,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期待,在家属、医院之间来回推诿,造成了马某对这个尘世的生无可恋,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了这个生活了26年的滚滚红尘,为的就是摆脱这种无情的冷漠和孤独的凄凉。当对生命的尊重变成了各种责任的推诿之后,舆论热议的狂欢和对权利义务解读的精辟分析炫耀岂是生命之痛所能比拟的?
我想马某离开这个尘世间的时候,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可以眷恋的东西。待产时医院的冷漠、夫家的无情、自己家人的缺位等一系列因素综合在一起造就了这场悲剧。当生命的尊严在被各种撕碎的灵魂中践踏狂欢,就没有了希望和对未来憧憬的执着。这是马某生前在人世间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当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对生命失去了追求,对未来失去了希望和憧憬,马某选择了在人生最痛苦的时候离开了这个世界,因为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更多的痛苦,再也没有更多的烦恼,再也没有了更多的迷茫。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很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选择的,我们唯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的奋斗来摆脱那无法被优美装订成册的命运。生活中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的矛盾集合体,但是如何面对才是我们正确对待人生的态度。很多的人还不如马某,但是他们选择了乐观、积极、向上、奋斗的精彩,很多的人生书写出了光辉的篇章。现代社会中世界上很多女性活跃在政治舞台上,他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困境,都用一种顽强不屈的态度、积极向上的态度来面对,书写出了真正的人生精彩篇章。作为普通人,我们应当像真水一样无香,做真正有益于他人的命运主宰,而不是轻言放弃自己的生命。
目前,家属和医院仍然争论中,双方的口水仗依然不停歇,各类评论也不停地在刷新着我们的认知。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更多人跟我一道给逝者应有的尊重,给他们应有的尊严,不要让他们再为我们的一些其他东西洗地了。
@宋沅君:很多人由此追问,女性究竟有没有、应不应该有自主选择分娩方式的权力?答案毋庸置疑,应该有、必须有。但我认为,马茸茸之死或许与此无关。一个痛得要死的产妇,她自己选择了顺产,事先肯定预见到了这种疼痛,她需要的只是在真正体验这种疼痛时,别人给予她最大程度上的关怀、帮助和照顾。之前她两次走出分娩室,到走廊上求助,家属只是给予象征性的安抚,他们相信医院对产妇的判断,包括签署的那一纸同意书,却对产妇本身的感受视而不见,也没有及时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恰好此时,医护人员忙于抢救别的出血的产妇,忽略了貌似正在正常待产的马茸茸。
在马茸茸最后一次从家属眼中消失,到坠楼的这45分49秒时间里,她的身体和精神崩溃到了何种程度?如果有人在她身边认真陪伴和关注,有人愿意为减轻她的痛苦而切实做点什么,有人意识到了她的真正想法而给予纾解和开导,而不是一句简单的“加油吧,再忍忍”,她的人生一定会是不一样的结局。即便对生孩子、顺产和剖腹产再怎么无知的人,只要认真地对待弱者的痛苦,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向她伸出援手,事情都不至于发展到最坏的地步。
跟忽视产妇的剖腹产意愿比起来,对产妇缺乏人道主义关怀,对分娩的疼痛缺乏理解同情,这更应该成为我们反思的问题。不管时代如何进步,社会对女性角色的定位仍旧陷落于陈腐的窠臼之中。生孩子历来被认为是女人的天职,是顺其自然的一件事,因此可以不需要过多的重视。马茸茸的死,只是一种微弱的声音,她像是在宣告:我太痛了,不想生了,与其痛死,不如我先死。谁又能责怪她的软弱呢?
是否同意剖腹产,也许只是一种策略上的安排,但对产妇痛苦的忽视,是医院与家属潜意识里的一种合谋。9月10日,榆林市卫计局已经决定对医院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医院与家属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有一条规定,马茸茸家属不再接受媒体采访。最终,他们谁都没有勇气再谈及此事了。
@朱永杰:笔者以为,除了调查组的结论要好好落实整改,汲取血的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还应该改变一下目前的一些死规定,比如不许家属陪护问题。据说有的孕妇生产长达十几个小时,这么长时间的熬煎,假如有亲人陪护,亲人关怀,难道不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吗?何况这又是一种最为贴心的免费陪护呢?
人与人之间有个体差异,孕妇的生产情况一定是千差万别,所以把孕妇当做病人还是可以接受的。既然是病人,那就需要医生“治病救人”,不敢有丝毫马虎和懈怠,严密跟踪病情,做出预判和诊断,命比天大,只有真正尊重了生命,才会在问心无愧的诘问中,顶天立地,何惧之有?期望今后院方切莫再有“做贼心虚”的无良和罪恶,生命无价,“和谐”与“被和谐”的结局,富含的锯箭疗伤苦痛永远也难以抚慰。
一句话,孕妇马茸茸死了,但不能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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