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待产孕妇跳楼的悲剧,9月5日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焦点。院方称,因家属多次拒绝剖腹产导致产妇疼痛难忍,情绪失控而跳楼。而家属否认这个事件,但从知情书上看,家属不同意剖腹产,两次“谅解意外”让人怒火中天。
自这份知情书出来后,舆论开始慢慢转换导向,认为现在家属非常不责任,同时各位宝妈们也发表了自己生产过程。
不可否认的是,此次事件,医院绝对有责任。产妇有权利选择是否顺产。夫妻夫妻,也就是两个生命个体,产妇有权选择自己生产过程。
今天听广播,我听到了另一说话,两个未婚主播在那边说是产妇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如果当时主播在我面前,我可能就上去扇两巴掌了。未怀孕、未生过孩子,未经历过生娃痛楚,没有权利去评判产妇。主播说:产妇跳楼前,为何不思考下,自己的生命来之不易,肚子里的孩子生活来之不易呢?就这样轻生了,是不负责任的。
作为一个已婚已育的妈妈,顺产,疼了4天4夜,才把孩子生下来。那种痛是剖腹产或者是顺产很快的人无法体会到的。
21号见红住院,没有病房,只能住三人间。22号隔壁2床生孩子,晚上没法入睡。23号开宫口1.5指,24号宫口还是没怎么开,到24号晚上10点,才开到2指,平均每2分钟痛一次,痛到腰酸,三天疼痛,无法安眠,那时候的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不想生了。
25号凌晨2点进入产房,阵痛频率下降,平均4-5分钟痛一次,这4-5分间隔,我睡着了,精神实在跟不上,还在做梦。直到25号晚上6点多,才把蝶儿生下来,那时候撕裂+侧切,医生缝了半个多小时,伤口还是要出血。那种痛,我不愿意再经历第二次。每每想起,泪流满面。产后膀胱积尿,3天导尿管,之后吃药,胃疼的半夜醒来,想死的心都有。
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但那种痛楚,没经历过,永远无法体会到。
一个未婚女性,一个未婚男性,有什么权利去说一个产妇的责任。诚然,她最后选择了轻生,诚然最后她就这样离开了人事,那时候的她情绪失控,压根想不到这些事情。
我只想问,某女主播,如果你在这个时候,你会如何选择?某男主播,你老婆痛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你会自己求着医生剖吗?
逝者已矣,在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很多家属还是把女人当成是生娃工具,不仅是医院需要反思,家属更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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