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肾病患者存在一个疑问,患了慢性肾脏病能不能结婚?
答案是肯定的,对于肾病患者来说,和谐的家庭生活、亲人的鼓励对于慢性肾病患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均有良好的调节作用。
慢性肾炎患者,性生活并非禁止,但切忌过度,并以性生活后不感疲倦为宜。
另外,要特别注意防止尿路感染,以免加重肾脏的损害。
众所周知,怀孕会增加肾脏负担,加重肾脏损害。因此,很多慢性肾炎患者可能会担忧怀孕是否会对自己的病情不利或者对宝宝的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那么,慢性肾炎患者是否可以怀孕呢?
在这个问题上,医生应该慎重地根据患者的肾炎类型、病情轻重以及肾功能情况来决定,不能盲目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慢性肾炎活动期、存在大量蛋白尿、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因为,此类患者一旦怀孕,对肾脏的负担无疑是雪上加霜,促使病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而且,患者出现流产、死胎、低体重儿、妊娠期高血压、产后出血等严重并发症的概率也相应增加。
对于某些遗传性肾病的患者则应咨询医生,做好产前筛查,以免遗传给下一代。
以下几种情况可考虑妊娠:
1.仅有少量蛋白尿,无高血压,无肾功能减退、肾脏病理改变类型较轻者,病情相对稳定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允许妊娠;
2.妊娠前未使用过影响生殖的免疫抑制药,或已经停用免疫抑制药6个月以上,可以考虑妊娠;
3.病情缓解至少6-12个月,泼尼松维持量≤10-15mg/d,没有糖皮质激素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可以考虑妊娠。
一旦怀孕后,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密切随访,定期测量血压,检查尿常规、肾功能以及胎儿的情况,尽量减少感染,避免服用对肾脏有害的药物。
如果在怀孕过程中出现尿蛋白大量增加并伴有血压明显升高,肾功能减退等现象,且经休息以及保守治疗无效后,应及时中止妊娠。
此外,妊娠对慢性肾炎的影响不仅限于产前,还包括产后,有些患者在整个孕期病情稳定,而在产后由于劳累等因素可使病情加重,所以慢性肾炎患者产后1~2年也要继续密切随访病情。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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