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 通讯员 苏航)“我怀孕了法院拘不了我”,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打算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张某某表示自己怀孕了。不料张某某的谎言被法官揭穿,被依法拘留15天。
张某某是时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仅在海淀法院就涉及15起执行案件,数额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且多为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但是,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在时代公司名下却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时代公司在该案调解书生效前,曾将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至1亿元,而新增的8500万元为张某某以知识产权形式出资。
申请人遂以出资不实为由,申请追加包括张某某在内的公司相关人员为被执行人。海淀法院经审查,认定张某某在未依法出资的8500万元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此前,执行法官曾找到张某某,她拿出一张医学出生证明,表示自己仍在哺乳期。证明显示,40岁的张某于2017年 3月生育了一名男孩。因此,尽管张某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依法律规定执行法官也不得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张某某哺乳期结束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她一直推脱拒绝,只由其丈夫代为到院。在执行法官向其说明,如再不到法院说明情况将采取强制措施后,张某某终于现身。
在法院,执行法官向张某某告知拘留决定时,张某某称,“我怀孕了法院拘不了我。”
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带她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张某某并未怀孕。最终,张某某被依法拘留15天。
张某某被拘留后,其夫向法院交纳了部分案款,并表示将尽快筹钱偿还剩余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