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网友私信问我,因感冒、发烧或其他不适症状而服药,病好后,发现月经没来,经检查确认是已经怀孕。患者查说明书或上网查证后得知服用的药物是孕妇禁用!
问:孩子留还是不留?
很多药物与胎宝宝的发育异常有关,但仅仅一部分药物病例表现为畸形。下表列出了已证实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卵子受精后,胚胎和胎儿的发育分为三个阶段: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
1、不敏感期(胚胎早期):末次月经后14~28天,即妊娠0~2周。在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要么胚胎因为受致死剂量药物的影响而死亡(流产),要么胎儿未受到药物的影响,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2、敏感期(胚胎期):末次月经后29天~70天,即妊娠3-8周。这个时期属胎儿器官分化时期,如中枢神经系统(脑)、循环系统(心脏)、感觉系统(眼、耳)、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等。在这个时期,胚胎对药物最敏感,易发生严重畸形。(如下图:无脑儿)
3、低敏感期(胎儿期):妊娠9-38周(孕第11-40周)。这个时期属大多数组织发生和功能成熟期。药物的影响可能涉及到生长和功能方面,比如精神发育和生殖功能。
三、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三要素在进行妊娠期风险评估时,至少需要知道下面三个问题。
1、用药距末次月经的时间?
2、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
3、药物性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妇产科医生的温馨提示:
性生活时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使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米诺环素等)之前,建议进行妊娠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