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孕初4个月内,可能是胎盘的滋养层具有屏障和隔离作用,梅毒螺旋体不易通过胎盘而受影响,而妊娠4个月后,胎盘的滋养层萎缩,这时,梅毒螺旋体就可以轻松地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所以,已妊娠的梅毒妇女,如果未经治疗,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患梅毒怀孕(或怀孕后患梅毒),在怀孕早期,由于母体内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较强,因此将有50%的胎儿未足月即死亡;或虽是足月儿,但产下后却是死婴,我们叫做死胎或死产;而另外的50%生下来了,但结局却很糟,因为他们一降临人间就要被戴上“梅毒婴儿”的帽子。
还有一种情况容易被忽视,那就是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她们在感染梅毒后病程在2年之内,而怀孕时可能没有任何临床表现,因此以为自己已经病愈或者根本不曾得病,可以生孩子了。其实在本期内,孕妇体内的血液同样具有传染性,怀孕后的结果是20%生下后是死胎,40%的婴儿被传染到梅毒,仅20%婴儿可能是正常的。
那么晚期梅毒孕妇又如何呢?一般来说,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当然,这不是说不传染了,凡是病程大于2年的妇女,如果怀孕后仍可使疾病传染给胎儿。晚期梅毒孕妇生下来的婴儿约20%是死产或死胎,10%是梅毒婴儿,但70%可能是正常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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