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集中补发2017年上半年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通知
补发对象
高阳县农村户籍的孕产妇: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住院分娩未领取的产妇
补发标准
300元/人
截止日期
2017年8月31日
携带手续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结算单(发票)、产妇户口本、农合本、领取人身份证。
补发地点
1)县内分娩的产妇: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内医院分娩未领取住院分娩补助的,回原分娩医院领取。
2)县外分娩的产妇: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外医院分娩未领取住院分娩补助,带着相关证件到高阳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办理。
咨询电话
0312-6623603
da
大
jia
家
dou
都
zai
在
kan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