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这里有300元钱的补助,看看你够不够条件领?

作者:高阳微讯 08-15阅读:1124次

重要通知

关于集中补发2017年上半年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通知

补发对象

高阳县农村户籍的孕产妇: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住院分娩未领取的产妇

补发标准

300元/人

截止日期

2017年8月31日

携带手续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结算单(发票)、产妇户口本、农合本、领取人身份证。

补发地点

1)县内分娩的产妇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内医院分娩未领取住院分娩补助的,回原分娩医院领取。

2)县外分娩的产妇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外医院分娩未领取住院分娩补助,带着相关证件到高阳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办理。

咨询电话

0312-66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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