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产妇跳楼,关键词并不是剖与不剖

作者:医来er趣 09-09阅读:304次

近日,榆林产妇跳楼事件终于有了结论。

榆林市官方公布了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初步调查认为,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官方表示,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果然,事情的发生发展,与剖与不剖无关。

根据官方的说法经初步调查,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

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

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

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

3、全身多处骨折;

4、失血性休克;

5、死胎。

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

以官方说法为准,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仅是因为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难产风险,只是产妇没有进入产程前,根据病史检查进行的一种风向告知。在风险告知的前提下,产妇仍有阴道试产的机会。官方的调查没有显示整个过程与是否剖宫产有关。而是明确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几天前,我曾写文,说出自己的看法:产妇跳楼,关键词并不是剖与不剖。

一个分娩过程,无论是顺还是剖,还是顺转剖,老百姓是看需要;作为专业医生,看的是指证。也就是你有没有做剖宫产的必要。

分娩过程是一个动态观察过程,每时每分都可能出现问题。所以分娩发动以后产妇要在产房内观察待产,就是为了加强观察,加强护理,随时发现异况,随时处理。在决定一个产妇是否需要剖腹产的时候,医生要有详尽的检查和明确的结论,与患者家属谈话中,要详细说明,剖宫产的利与弊。让产妇及家属知道,医生的倾向性及剖宫产的获益与风险。家属的选择题是在医生的建议之上做出的。尽管如此,如果家属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作为医生,要尽责,要尽医生的职责。这个职责说白了就是充分的知情告知。

榆林事件,可能从一开始,就引入了一个错误的方向。

在整个产程过程中,是否密切观察了产妇的精神状态和生理状态,然后做出相应的正确的处理,这才是真正重要的。

拒绝手术与跳楼自杀本身就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宫缩痛不过就是跳楼行为的诱因而已。产妇跳楼,关键词并不是“剖与不剖”。

果真如此。

近日,再回过头来看医院方在事件开始时发表的声明,将剖与不剖作为问题焦点抛出,裹挟人们的视线,先声夺人,也间接地将产妇家属置于道德审判的口水战中。实属一步“臭棋”。医院意在说明真相,反而真相越说越不白,因为提供的证据远远不足以支持医院想达到的洗白的目的,反而使专业专科人士找出很多漏洞。如今官方作出结论,明确了产妇跳楼事件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有关。

从事态的发生发展,也可以看出院方管理层面仓促无措,手忙脚乱。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

事情们有就此完结,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生命逝去,留给人们更多地思考。

作者介绍:高芹,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生殖中心主任医师,医来er趣特邀科普作者,部分图片源自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删除,原创文章,首发医来er趣公众号(ID:yilaierqu2016),禁止私自转发,转载请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