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榆林市卫计局公布了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
是什么让一个年仅26岁的产妇拖着怀胎十月的笨重身子,爬过1米多高的围栏往下跳结束自己的生命?
8·31产妇跳楼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第一次看到新闻报道,以为又是一起医闹事件。直到前天在朋友圈看到关于这起事件的一句评论:女人最大的悲剧就是看走眼嫁了一个愚蠢的男人。
说这句话的是一位男性朋友。
产妇,跳楼,医院,怎么又扯到男人身上了?接着翻看了这几天关于此事的大部分报道,心里一阵唏嘘,还有同为女性的悲凉。
待产产妇坠楼,真相是什么?
【事件大致】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待产,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
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
产妇进入待产室后,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
这是院方的说辞。产妇的丈夫极姑姑又是另外一种说辞,其丈夫称已同意妻子对剖宫产的要求。双方各执一词,事实究竟如何,也只能靠官方调查和就诊资料。
卫计局调查结果认定医院诊疗合规,但监护不到位。事件发生后,榆林一院公布了视频及相关就诊文书。
《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
院方操作符合诊疗规范要求,白纸黑字,有产妇、家属和医生签字。
对此,我个人更愿意相信医院是无辜的。
顺产or剖腹产
顺产还是剖腹,都需要医生的专业评估。
一般有以下情况需要剖腹产:胎心不好;孩子头围和孕产妇骨盆大小不相称;孕产妇患有严重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阴道分娩可能会加重原有疾病;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胎儿宫内急慢性缺氧的;胎儿相对过大而产妇产道狭窄,造成产妇自然分娩困难等等。
还有一种则是相对手术指征,这部分孕产妇,仍建议尝试顺产,如果不顺利,再行剖腹产。比如,有的胎儿臀围朝下;有的孕产妇胎膜早破等等。
产前,医院诊断胎儿“巨大儿”,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被家属拒绝,才有了后面产妇疼得焦躁不安的画面。
注:应该是痛得“跪倒”,非“下跪”
病人到医院就该听从医生的建议,如果入院时就听从医生的建议选择剖宫产,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悲剧折射出一个社会想象——对于剖腹产的歧视。死活不肯剖腹产,因为顺产生的宝宝聪明,还是因为顺产费用低一点?
(据了解,顺产,医院收费一两千元,医疗保险几乎可以全部报销;剖腹产,医院收费七八千元,医疗保险只报销一半多。于公于私,该剖腹产的,医院是不会拒绝的。)
一尸两命的悲剧不是个例
而近些年,因为拒绝剖腹产发生的一尸两命悲剧还不是一起两起。
【1】2016年8月产妇赵某住院后,经医生诊查为巨大儿,医务人员多次告知患者及家属自然分娩可能发生的风险,建议产妇采取剖宫产手术终止妊娠。产妇及其家属两次拒绝剖宫产,并在拒绝剖宫产告知书上签字。
赵某丈夫付某试图跳楼威胁医院“维权索赔”
随后,赵某自然分娩。在自然分娩过程中,赵某出现羊水栓塞并发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羊水栓塞是产妇分娩晚期严重并发症,该病发生率低,占产妇的十万分之四至六,以经产妇为多,病情凶险,死亡率高)。
【2】2014年产妇崔某在河南某医院生产,考虑当时的生产情况,医务人员决定对崔某进行剖腹产,但崔某丈夫无视医生的风险告知,坚决不同意进行剖腹产手术,并在风险知情协议书上两次签了“拒绝手术”的明确要求。后产妇分娩一死男婴,家属状告了医院。
【3】2013年10月,产妇曾某前往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生产,医院考虑“活跃期停滞”,建议行剖宫产,但曾某家属坚决要求阴道分娩,拒绝剖宫产,并签字“坚决要求阴道分娩,拒绝剖腹产,后果自负”。
当日16:20时,医生考虑“头盆不称,巨大儿”,再次建议行剖宫产,但曾某还是坚决要求阴道分娩。
直到当日17:00时,曾某及家属才同意行剖宫产。
当日18:07时,医生为产妇行剖宫产,娩出一男婴。
后产妇死亡,死者曾某因剖宫产术后发生大出血,出现失血性休克,组织变性坏死,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4】2009年,河南沈丘,产妇米某到某卫生院生产,其很早之前通过门诊病历以及住院病历中均有“巨大儿”的字样记录。在卫生院多次告知其家属生产“巨大儿”的后果后,其公公(丈夫的父亲)依然在“巨大儿”分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内容的记载下,书写“拒绝剖腹产,一切不良后果自负”字样。最终婴儿出生后,被诊断为“右产瘫”。
【5】2007年11月,怀孕9个月的李某因呼吸困难,在同居男子肖某的陪同下赴北京某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孕妇及胎儿均生命垂危。家属肖某多次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孕妇及体内胎儿不治身亡。
如此事件,还会发生......
在有医学根据下因拒绝剖腹产引发的悲剧绝不是个例!要不就是因为家属犹豫不决而错过了最佳手术时间。
案例中,尽管医院诊疗合规,最终还是或多或少赔偿了家属。但是家属自我没有签字所带来的后果,却无人负责。
产妇的命运,究竟掌握在谁手里?
8·31事件产妇入院时签署了《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
可以说,生死关头,她将自己生命的主宰权交给了丈夫。但是丈夫做了什么?或者说她的亲人又做了什么?
那个视频我看了,隔着屏幕我整个人都觉得疼,产妇一个人多次走出待产中心,疼得扶着腰,头往后倾仰着,痛苦不已,几次疼得跪倒,除了丈夫的几次搀扶,其他家属我看到的只有淡漠。
说句不好听的,产妇临产前,部分家属更多考虑的是孩子的安全和健康,甚至是否聪明、医疗费用问题,而最关键的,分娩经历最高级别疼痛的、要去鬼门关走一趟的产妇却没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心里想着一切以孩子为主,哪里想到最后可能大人孩子都没有了......
一位网友留言说:我生孩子的时候,也碰到一恶婆婆,儿子在外地打工,媳妇生不下来医生让剖腹产非不让剖,到最后产妇大出血,还没进手术室大人孩子都没了。
产妇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为什么她不能自己做决定?何况丈夫还不在身边。婆婆说了算?
这里不要跟我说医院的道德问题,患者和家属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手术出了问题都能闹起来,更不用说家属没同意的情况下,哪个医生敢做啊?既违规又违法的。医生也是人好不!
这里并非说顺产不好,也不是给剖腹产做宣传。咱们就说事实。产妇和胎儿无特殊情况能够顺产的话当然顺产最好,也更有利于产妇身体恢复。
实际上,中国的剖宫产率平均在40%~50%之间,二胎政策实施以来,比例有所下降,但仍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5%的上限。
尽管如此,仍有少部分人抵制、排斥剖腹产。而且年纪越大,越落后的地区越是排斥。
有些产妇,临产剧痛要求剖腹产的时候,婆婆甚至自己的亲妈都还在一旁嘀咕,说时下产妇不能吃苦,娇贵,一点疼都忍受不了,还拿来当时她们的情况做对比,别人谁谁谁都怎么滴,怎么到你这儿就不行了?顺产怎么怎么好之类的。
有点主见,有担当,疼老婆的丈夫会站在妻子一边。但是总有个别愚蠢的男人,在妻子最需要他的时刻,把妻子抛在一边。
听到一个更为荒唐的案例,是一个顺产转剖宫产的产妇。医生抢救产妇要采取措施的时候,问家属同不同意,家属讲的第一句话是要花多少钱,医院说加起来要四五千块钱,家属说不要救了,四五千块钱可以回乡下讨一个新的老婆。
简直让人心里发颤!在某些人的眼中,女性就是生育工具,而工具是不会有疼痛感的,也不在乎生死。
有人,包括产妇的父亲质疑,产妇挺着大肚子怎能爬高跳下?可是,他们都忘了,临产分娩可以有多痛!要说痛到一个女人只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以死了绝,我是信的。
可怜还未出世的孩子,在妈妈肚子里顽强存活了十个月,却没能挨过最后几个小时。
都说,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刻,一定是穿上婚纱的那一刻;一个女人最幸福的时刻,一定是孩子呱呱坠地,她成为母亲的那一刻。作为母亲的,哪个不想孩子健康安好?自己进行和完成分娩的,如何生,为什么不能她自己说了算?
唉~不说了,越说越气愤!!!
尽管解放女性的口号已经喊了上百年,但时至今日,有些女性连怎么生孩子都没法自己决定!但是她既然把决定权交给她的丈夫,就是绝对信任他的丈夫,在最关键、最需要他的时候靠不住,这样的男人还要来干嘛?这婚,结得悲哀!
这篇文章估计是我除了毕业论文外,写的最长的一篇文章了。不在于争论谁是谁非,只是想让人们多些关注女性在生产方式上的自由选择权,多些关怀女性本身。怀胎十月不易,不要让生命和婚姻倒在分娩的那几个小时。
最后,但愿每个女人嫁的都是疼她爱她的男人。还有,对自己的老妈好点,对自己的老婆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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