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初为人母或将要为人母的慢性肝炎或HBV携带者的宝妈妈都有这样的疑问,想给孩子更多的爱却又担心把自己的病痛传染给孩子,影响孩子,那到底慢性肝炎患者能不能哺乳呢?下面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乙肝病毒的传播方式,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母婴垂直传播,血液及血制品传播及性传播、密切接触性传播,后两者就不多说了,今天主要说一说母婴传播。母婴是怎么传播的这个分三个阶段:一个是在怀孕期造成的宫内感染;一个是生产过程中以母亲血液接触引起的感染;最后一个就是产后亲密接触过程中由于皮肤粘膜破损接触到乙肝病毒引起的感染。
在骆抗先先生的浅谈乙肝常识一书中也指出:虽然乳汁中可以检出HBsAg,但很少检出传染性病毒颗粒,而且HBV不经胃肠道传播。所以世界卫生组织和《乙肝指南》都推荐母乳喂养。根据2015年修订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指导:新生儿在出生12 h内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均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
有研究也表明:在未有新生儿免疫之前,HBeAg(+)母亲哺乳的婴儿HBV感染率为53%;非母乳的喂养婴儿为60%,并无明显差异。新生儿普遍实施免疫方案后,慢性乙肝病毒携带母亲哺乳与人工喂养婴儿的HBV感染率(0% vs 3%)也无明显差异。国内学者王建设等也在国外发表的文章:慢性乙肝携带母亲的230个新生儿,都受过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一年时检查产生表面抗体的婴儿,母乳组有90.3%;非母乳组也有90.3%,没有差异。
所以想亲自哺乳的妈妈们可以放心啦,乙肝病毒是不会通过胃肠道传播的,但是在哺乳期间一定要注意休息以免过度劳累,导致免疫力下降而加快肝炎的进展,并要按时进行复查如出现肝功能异常建议暂停母乳喂养,因为:其一奶水会使蛋白质大量丢失不利于肝脏的修复;其二肝脏是蛋白质的合成场所,乳汁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肝功能异常时乳汁的质量下降不利于婴儿的发育所以不建议继续哺乳。
建议如果有生育要求的慢性乙肝患者可以提前做好生育计划,如果病毒载量高或有治疗适应症的,应尽量用干扰素或核苷类药物将病毒载量转阴,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再考虑生育,以期在孕前6个月完成治疗。在治疗期间应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目的是降低母体内的病毒载量,以阻断母婴传播。如果孕后期因为病毒载量高而进行的预防性治疗,可在产后停药给与母乳喂养,如果是因为肝炎再活动而服药,产后需继续服药不建议母乳喂养,由于药物可以透过乳汁,母亲吃着药哺乳,孩子也可能从母乳中摄入一定剂量的药物,对新生儿的影响还不能明确,药品说明书中不建议母亲服药期间给孩子哺乳,是否母乳这需要患者自己权衡后再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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