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应如何正确使用药品说明书?

作者:医护交流 03-21阅读:4049次


很多药品说明书的“禁忌”项下,都有“孕妇禁用”的提示。

最近几年,国家药监局相继发布了要求很多药品修订说明书的公告,不少说明书的修订要求包括增加警示语,以及禁忌项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等。

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药品在特殊人群身上的滥用,但“禁用说明“在规避了一些临床用药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知名药师冀连梅就认为:在现实的医疗环境下,由于医患关系紧张,药品说明书上千篇一律的“孕妇禁用”会导致一些医生因怕担责任而陷入宁“左”勿“右”的误区,一概不给孕妈妈用药。 ·

为了推动公众和医务人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3月13日,冀连梅在其个人微信公号“冀连梅药师”上发起了一项关于“孕期使用甲硝唑相关用药行为的调查问卷”,以期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不用并非最好选择

随着药品说明书“禁忌”项下增加“孕妇禁用”的药品越来越多,临床孕妇用药越来越尴尬,因为完全禁用一些药品对于医生和病人来说,都并非是最好选择。

“在理想的医疗环境里,孕妈妈生病,必须要去看医生,由医生来权衡用药的风险和受益。首先医生会评估不用药能否自愈,再评估用药对于孕妈妈和胎儿的利弊,最后决定用什么药。”冀连梅在调查问卷的文字说明中写道,“对部分患病的孕妈妈而言,不用药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合理安全地用药才是最佳治疗决策。”

甲硝唑就是这样一种药物,虽然在说明书中写着孕期禁用,但医生在实际临床中权衡利弊后还是可以使用。对此,冀连梅告诉“医学界”:“女性在孕期厌氧菌的感染很普遍,没有太多的药物选择,在不得不用药时,甲硝唑是临床第一选择,如果不修改说明书,这种矛盾该怎么解决?”

但推动修改说明书,就需要拿出真实世界的调查数据,关于甲硝唑的这项调查并不是冀连梅独立发起的,四川省人民医院药学部杨勇主任药师的一位研究生拿到了相关的毕业课题,冀连梅联合医院一起做了这个调查,希望最终能把科学统计出来的数据反馈给药监部门,推动说明书朝着符合临床实际的方向做修改。

药品说明书修改滞后

在冀连梅药师的那篇调查问卷文章的评论区,置顶的一条评论内容是:我刚生完娃一个月,切除阑尾用了甲硝唑,上网一查哺乳期禁用,医生说你不要看那些中国网站,去外网一查果然是可以使用的。

对此,冀连梅说:“药品说明书国内外不一致情况普遍存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国家药品说明书没有及时更新,虽然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更新速度还不够快。“

对于更新滞后的药品说明书,冀连梅表示医生也不能完全依照说明书看病开药。“我们的药品说明书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更新赶不上临床进度,医患之间应充分沟通,互相理解,这是因为有了最新诊疗指南和用药进展,医生应该提供让患者选择最获益的治疗方案,因此患者要做理性患者,要理解医生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超说明用药行为。”

但超说明书用药行为在我国现状下依然面临着难以预知的法律风险,中国药科大学邵蓉教授曾指出我国“超说明书用药”现象面临的尴尬: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需求不可忽视,但法律风险客观存在。

甚至有律师给出建议:绝不超说明书开具药物处方;绝不超说明书使用药物;绝不(对病人或您的同行)推荐超说明书用药;绝不(对病人或您的同行)宣传超说明书用药。对于这一建议,邵蓉本人并不赞成。

近期发生的聊城“假药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超说明书用药案例。在这件事的影响下,相关部门的管控更加严格,医生也更加谨慎。冀连梅说:”在这件事影响下,我更希望能加快说明书修订速度,使一些药品的说明书更符合临床实际,能更规范使用,从而让医患双方都用的放心,否则最终结果就是医和患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