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B超检查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一般超声检查
如早孕或临产前等只对胎儿的大小、胎心、羊水等进行基本测量。
二级:常规超声检查
中孕和晚孕时非系统筛查对胎儿生长指标、胎盘、羊水和卫生部规定的六大胎儿致死畸形。
三级:系统性产前超声筛查
也是胎儿畸形大排查,但必须有时间要求,在孕20-26周进行;第三级除一、二级的检查内容外,对胎儿大的、明显的畸形进行排查,如有异常需进行产前超声诊断。
四级:产前超声诊断
即针对性超声检查(除三级的检查内容外,对胎儿的心脏以及某个系统、结构进行针对性的更细致检查,这个检查对设备、人员要求更高,但也不是能筛查出所有异常,只是在三级的基础上检查内容更多更全面,诊断更完善)
医生会根据每个孕妇的情况,建议何时做几级B超检查,原则上每个孕妇不少于五次B超检查,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高危因素,可以超过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