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各幼儿园 2021年秋学期招生公告

文 / 妈妈小圈
2021-07-06 00:24


我 们 开 始 招 生 啦 !

甘州区第一幼儿园

YUAN SUO JIE SHAO

甘州区第一幼儿园地处甘州区青年西街188号,始建于1956年,现占地面积6450平方米,建筑面积8958平方米(其中包括3幢综和教学楼、幼儿食堂200平米、8间肃王府古建筑)。2007年被甘肃省教育厅督导评估验收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现有教职工86人,在园幼儿832名,大中小共18个教学班。

ZHAO SHENG GONG GAO—————

为做好我园2021年秋学期幼儿招生工作,根据甘区教基函〔2021〕124号文件《甘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园办园规模,本学年预拟招小班幼儿175人,中大班不招生。

二、招生对象、条件及要求

1.可参加集体活动,有一定自理能力,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孩子。

2.按“相对就近,房户一致”的原则进行预报名登记。

3.特别提醒:不允许家长提前排队,报名过程中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间隔一米线距离,不得插队挤队,违反者取消报名资格。

4.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您的言行举止影响着身边每一人,生活有品质,身体更健康。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烟头不落地,垃圾分类放,给孩子做出模范的榜样!

三、报名地点

甘州区第一幼儿园南门值班室

四、招生办法

幼儿园按照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顺序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录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抽签、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等方式完成录取(以上方法只限剩余园位数小于适龄幼儿数的对应批次)。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第一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对应、与本幼儿园相对就近的、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下统称房产证明)。

第二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的房产证明(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本区农村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城区有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四批次:本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含城镇、农村户),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以租住或在非直系亲属家居住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五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但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六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无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无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7月5日,甘州区第一幼儿园在公示栏(园南门口)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招生公告、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收费标准、招生办法和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信息。7月5日—8日,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资料。

(二)现场预报名及资料初审。7月9日-7月10日(具体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2:40——5:00),由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园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幼儿园根据招生办法,现场初步确定适龄幼儿对应的招生批次。适龄幼儿只可在城区9所直属公办园或5所小学附设幼儿园中选报1所,多报、虚报、谎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一律取消城区公办园入园资格。凡家长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幼儿园登记预报名信息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幼儿园不再追加信息或补录。

现场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核所提供材料:

1.原件: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拥有者必须是幼儿监护人)。

2.复印件:①户口薄幼儿页,②户主页,③幼儿父、母亲页,④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拥有者必须是幼儿监护人)。

3.政策照顾者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其它资料同上。

注:复印件A4纸单张复印(复印件清晰),按以上①-④顺序依次整理并装订,在首页右上角处写上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查看原件是否与复印件相吻合,收取复印件(以便教育局审核资料备用)。

(三)数据汇总及资料审核。7月11日—7月12日,幼儿园汇总整理适龄幼儿预报名信息,再次查验佐证资料,核准幼儿入园批次(如与预报名登记时不一致,将第一时间反馈幼儿家长)。

(四)确定入园资格。7月13日,幼儿园按照招生办法确定幼儿入园资格,确定完毕后第一时间告知幼儿家长。

(五)公示录取结果。7月14日,幼儿园公示录取名单(见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

(六)新生正式报名。7月15日,新生正式报名登记注册(当日需家长带孩子到园),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园位。

六、收费标准

1.保教费:按照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保教费每月330元,每学期按4.5个月核算,共计1485元。所有正式录取的幼儿,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学前教育免保教费项目”相关政策执行收费,甘肃户籍幼儿免除保教费1000元/年(即500元/每学期)。

2.伙食费:每生每天12元(三餐两点),全学期预计100天,预收伙食费1200元,学期结束时,按幼儿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多退少补。

3.被褥费:幼儿在园三年使用一全套被褥(毕业时幼儿各自带回家),根据实际使用所需件订购,按釆购规范要求统一公开招标价格向家长收取。

备注:以上费用如有变动,幼儿园将提前向家长公示原因。

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马老师 0936——8636057

任老师 0936——8586033

区教育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36——8212774

甘州区第六幼儿园地址

滨河新区屋兰路北侧、甘泉东街东侧

甘州区第六幼儿园是甘州区政府为解决新区幼儿入园难问题,新筹建的由甘州区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滨河新区屋兰路北侧、甘泉东街东侧。幼儿园用地面积9.24亩,建筑面积4328.81平方米,设12个教学班,可容纳360名幼儿入园就读。幼儿园设有高标准的幼儿活动室、寝室、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音乐活动厅、绘本馆、建筑游戏室等功能室,为幼儿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班级配有一体机、钢琴、饮水机、消毒柜等一系列现代化教育和生活设施设备。高规格厨卫设施安全、卫生,室外配备大型玩具和游乐设施,园所育人环境优美、温馨,活动场地宽敞、明亮,是一所集美化、绿化、童趣化的幼儿园。

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年满3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到本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以及幼儿园要求的其它材料。

招生计划

幼儿园拟设小班4个,中、大班根据招生人数确定是否设立班级数,若招生人数不足班额时则不设立。

招生办法

按照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顺序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录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抽签、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等方式完成录取(以上方法只限剩余园位数小于适龄幼儿数的对应批次)。

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对应、与本幼儿园相对就近的、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下统称房产证明)。

第二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的房产证明(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本区农村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城区有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四批次:本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含城镇、农村户),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以租住或在非直系亲属家居住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五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但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六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无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无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7月5日,幼儿园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收费标准、招生办法和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信息。7月5日—8日安排专门人员接受家长咨询。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资料。

(二)现场预报名及资料初审。7月9日-7月10日由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园规定的相关证明及资料,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幼儿园根据招生办法,现场初步确定适龄幼儿对应的招生批次。适龄幼儿只可在城区9所直属公办园或5所小学附设幼儿园中选报1所,多报、虚报、谎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一律取消城区公办园入园资格。凡家长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幼儿园登记预报名信息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幼儿园不再追加信息或补录。

(三)数据汇总及资料审核。7月11日—7月12日,汇总整理适龄幼儿预报名信息,再次查验佐证资料,核准幼儿入园批次(如与预报名登记时不一致,幼儿园应第一时间反馈幼儿家长)

(四)确定入园资格。7月13日,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办法确定幼儿入园资格,确定完毕后第一时间告知幼儿家长。

(五)公示录取结果。7月14日,幼儿园公示录取名单。

(六)新生正式报名。7月15日,新生正式报名登记注册,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园位。

注意事项

本方案由甘州区第六幼儿园负责解释

幼儿园招生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0936--8688693(办公室)

13689361160(刘老师)

18993666570(赵老师)

区教育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212774

甘州区民族幼儿园2021年秋学期

招生公告

根据《甘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秋季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甘州区民族幼儿园实际,对2021年秋季招生作如下公告:

幼儿园名称

甘州区民族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

甘州区南大街甘泉后巷5号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足龄幼儿。

招生名额

预招3个小班,适龄幼儿110名。

报名时间及程序

//2021年7月9日: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幼儿预报名及资料审核。

//2021年7月10日:符合条件的其它幼儿预报名及资料审核。

//2021年7月11日~7月12日:各幼儿园汇总整理适龄幼儿预报名信息,区教育局核验幼儿预报名信息后再次进行复验。

//2021年7月13日: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办法确定幼儿入园资格

//2021年7月14日:幼儿园公示录取名单

//2021年7月15日:新生正式报名登记注册,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园位。

报名资料

1.幼儿与监护人同一居民户口簿(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3.情况特殊的需提供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等。

报名须知

1.招生办法:现场预报名、资料审核。

2.适龄幼儿可在甘州区辖区公办幼儿园、学校附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中依据“双向选择、相对就近”原则选报1所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

3.家长登记的所有信息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所填信息在登记日结束后不得修改。

4.凡是预报名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在规定时间段报名的幼儿,都不存在先后顺序。

收费标准

按照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保教费每月330元,每学期1485元。

甘州区民族幼儿园2021年秋学期收费标准

招生办法

#幼儿园按照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顺序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录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幼儿园视情况采取抽签、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等方式完成录取(以上方法只限剩余园位数小于适龄幼儿数的对应批次)。

#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 第一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对应、与本幼儿园相对就近的、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下统称房产证明)。

■ 第二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的房产证明(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 第三批次:本区农村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城区有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 第四批次:本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含城镇、农村户),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以租住或在非直系亲属家居住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 第五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但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 第六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无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无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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