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家庭教育破圈了

文 / 涵涵课堂
2021-11-13 18:13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磅发布。该法首次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涵、责任人义务及法律责任、家校社协同等重要内容。家校协作如何落实?曾经参与家促法审议草稿意见征集工作的闫嵘教授,为我们带来专业解读。文 | Zoey编 | Chris_guo《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促法”),是我国首次针对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据了解,该法自2020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期间经历三次审议草案,最终形成本法。条文正式明确“家庭教育”的定义,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文习惯等方面培育、引导和影响。家促法对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明确父母监管责任及法律责任、补充“双减”下的家校协同措施等方面也进行了修订。该法在当下出台具有什么意义?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在新时代下,学校如何应对家庭教育新问题?顶思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从事家庭教育研究的闫嵘教授。Q:很多学校专门设立了心理咨询室,这对您提到的问题是否有缓解作用?闫嵘:随着国家和政府对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视,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成就,现在每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然而,心理咨询服务是否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和效果呢?这一点还值得进一步考察和商榷。我认为相当一部分似乎功能发挥得不够到位,有个别学校的心理咨询从专业性角度来说形同虚设。根据过去几十年的经验,如果脱离了学生的学业来单纯谈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我认为效果不好。因为从事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服务,必须走进孩子的心灵,必须时刻关注家长的基本诉求。受到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影响,中国的家长大多望子成龙心切,关心孩子的成绩和前途。因此,很多学生的行为问题,特别是心理问题,多半是由于学业压力而导致的。成绩差的孩子可能会受到来自家长的批评、同伴的孤立、老师的鄙夷、甚至各种变相的惩罚,尽管有些的确出自好意,这些负面因素叠加在一起就会对儿童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悲剧的发生。总之,脱离孩子们实际的学习生活和学业成长来谈家庭教育,将有可能难以找到关键的切入点,导致家庭教育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效果必将大打折扣。所以,家庭教育应当紧密地结合学业压力,解决学习中的问题,不断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法。Q:在家校社协同方面,国外有什么经验值得我们借鉴?闫嵘:在家庭教育领域,我们借鉴了很多的国际经验及研究成果,比如很多经典的儿童发展理论、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理论都源自于国外。一些实际的方法和措施,比如正面管教、萨提亚等,也被引入到国内并对家庭教育和心理咨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我们还缺少本土化、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很好解决中国家庭教育实际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模式。显然,无论从家庭结构还是价值观等方面我们都与其它国家存在着较大差异。例如,中国家庭注重长辈的权威感;国外的祖父母一般不太介入隔代教养,但是国内许多年轻人将孩子的部分养育交给父母代劳。在同伴关系方面,国外是多孩家庭,而中国目前才刚刚开始鼓励多胎,独生子女比例仍然较高。这些家庭结构及文化方面的差异,都应该被纳入到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去。所以,把立足中国的家庭教育模式总结出来,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对于所有家庭教育的专业研究和从业人员而言,任重而道远。今日互动:您认为在家校协同方面,学校面临哪些困难?欢迎留言分享您的看法。如果喜欢这篇文章,记得转发分享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