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双减】狠抓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助推“双减”有效落实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的有力举措。为更好地推进国家“双减”政策落地生根,真正做到减负不减质,官渡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让教育职能从社会回归学校,回归初心。
据统计,官渡区辖区范围内正常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208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99所,非学科类109所。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内容涵盖了中小学课外辅导、艺术类、英语类、早教类、编程类、高考补习类等多种类型。
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官渡区教育体育局严把准入关,坚持从严审批,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深入排查,助推“双减”有效落实。
7月初,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文件要求,从收费行为、消防和校园安全、卫生防疫、从业人员资质、广告宣传、教育教学内容、设点办学行为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7月底,官渡区教体局拟定了《关于官渡区2021年无证培训机构摸底排查的通知》,请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统计。
8月3日,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要求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8月12日,召集辖区内的52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座谈交流,会上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
8月9日—8月20日,官渡区教体局分成三个组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核查,就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公式信息情况、培训合同与收退费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
8月24日—27日,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分成5个小组开始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核查。共检查85所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经过深入开展检查工作,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不齐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培训机构存在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部分培训机构未能提供收费收据,疫情防控不到位等情况,检查组已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
9月12日,官渡区教体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金诺官南校区、精锐教育等7家机构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培训机构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宣传引导家长正确看待校外培训机构、慎重缴纳培训费用等。
9月22日,官渡区教体局联合城管局对世纪城片区广福路大门口两侧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要求落实“双减”政策及宣传广告是否违规等。
9月24日,官渡区教体局联合矣六街道对矣六街道部分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无照无证机构一家,已下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关停,后续对该机构进行了跟踪检查,现已按要求关停。
9月30日,官渡区教体局分两个组对启蒙教育、华润教育等10个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同时,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工作,区教体局对辖区内学科类培训机构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双减”政策,严禁占用国庆节假期违规补课。
10月2—7日,重点巡查了辖区近20家校外培训机构。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10月9日,区教体局到官渡区学大世纪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官渡区艾尼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官渡区瑞栎霖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走访指导工作。
10月27日-11月3日,区教体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
实地检查、走访……
重拳出击的背后,
是官渡区教育体局整顿校外培训的
决心和信心。
据了解,今年7月20日起,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已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辖区内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逐步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同时,继续严格按照要求,根据设置标准、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开展民办教育设立审批工作,做到新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达标、安全设施齐全、师资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
为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机制,区教体局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区教体局正在拟定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确保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