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孕婴健康:患有下列疾病的妇女为何不宜生育,原因你知道吗?

文 / 环球science
2020-10-26 11:30

患肝炎的妇女不宜怀孕

患肝炎的妇女如果怀孕,对于母婴的身体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妇女在健康时怀孕,胎儿的生长发育及其呼吸排泄功能要靠母体来完成,孕妇的心肺和肝肾负担比平时大得多。而患肝炎的妇女在病期肝功能受到严重损害,肝脏的解毒功能减弱,这时怀孕,就会加重肝细胞的损伤,肝炎病毒还可经胎盘传染给胎儿,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同时,容易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及胎儿畸形,对母子都不利。因此,患肝炎的妇女不宜怀孕。如已怀孕应抓紧做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并坚持避孕。

患精神病的妇女不宜生育

精神病是一种慢性疾患,患精神病的妇女若怀孕,不但可以加重病情,而且难以生下健康无畸形的后代。因为患精神病的妇女,生活上往往不能自理,分娩后哺乳、照料孩子都难以胜任。精神病的治疗一般要持续服药3~5年,怀孕后服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况且,有些精神病还会遗传给下一代。因此,患精神病的妇女不宜生育。

妇女患肾病忌生育

妇女患有肾脏疾病,一旦怀孕,胎儿的代谢物也要经过母亲的肾脏排出。这就增加了肾脏负担,使原来的病情加重,甚至引起肾功能衰竭,发生尿毒症。此外,还可能引起流产或早产。所以,肾脏病妇女忌生育。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