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生完孩子4个月,又怀孕被辞退,职场孕妇与企业关系应如何平衡
最近,重庆的吕女士因为怀孕,遭到企业的暴力辞退,态度非常强硬。
大家都知道,企业不能在员工怀孕期间无故辞退的,为什么这家企业态度如此强硬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情的背景。
原来该名孕妇第一个孩子才顺产4个月,这产假都还没结束呢,又怀孕了!这让企业认为她是有预谋的,故意找个“饭票”,养孩保胎,然后工资照拿。
这家公司是一个教育机构,那就意味着,如果该名孕妇负责一个班的话,那工作强度和责任就非常大了,且不说强度大对孕妇的身体是否有损害,就是后期你生孩子,中途换老师,那就会影响更多的孩子啊。
不少网友却同情公司,谴责吕女士,因为吕女士这次是二胎了,头胎也才四个月。
他们认为这是“占公司便宜,太自私”;也有人表示,女性就业就是被这种人给毁的。对于网友的怒火,也是理解的,毕竟企业也是要生存的。尤其是对于小企业,养多一个人,压力会非常大。

其实女性职场生育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敏感问题,那么能不能在生育和企业责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呢?
针对这件事情,我们仔细分析一下:
很多人都以为,吕女士两次怀孕都在同一家公司,如果是如此“无缝衔接”的话,就真的显然有点过分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这是她生好第一个孩子之后新就职的公司,只是工作不久后,发现又有孩子了,这家企业担心她刚生完孩子没多久又怀孕了,很危险,因为身体都还没恢复好,又怀二胎,谁也说不准会发生什么事,于是将其开除。

其实,我们也不清楚吕女士之前的工作是什么情况,是否也因为怀孕所以丢掉了?如果确实如此,那吕女士的故事恰好折射了目前职场女性面临的生育困境。
试问,孕妇难道就不能从事劳动吗?吕女士求职的是培训公司,主要付出的是脑力劳动,并非繁重的体力劳动,孕妇也是完全是可以胜任的。
但是目前有一种倾向,即觉得孕妇就做不了什么事,总是要照顾她们等等,是一种“负担”,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打破这种偏见,而不是固化。
首先,从社会责任来看,公司是不能拒绝孕妇就业,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社会责任也不能是无限度的。
如果企业的孕妇数比较多,孕产频繁,超过企业承受力的社会责任,可能会压垮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创业阶段的企业,每一个人工都是非常宝贵的,他们往往是超额在完成任务。
因此,如果孕妇数比较多,孕产频繁,会导致部分企业出现亏损,倒闭等问题,进而导致社会就业数减少,这对女性、对整个就业市场是不利的。

再者是,部分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孕妇是无法应对的,企业不得不再增加人力成本去分摊工作,协助工作,这也就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所以呀,对企业来说,这是个两难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的国家已经逐渐要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了。
从我们国家的生育政策我们就可以看出了,二胎政策开放,最近甚至有专家建议开放三胎,以后说不定还有生育补贴,鼓励生育政策。

显然,如今生育已经不仅仅是家庭的要事,也是社会的要事。
生育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不能只由小家庭去解决实际难题,也不能只靠企业去负担生育成本。目前我国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也具备负担更多生育成本的实力。
因此,既要坚持保障孕妇就业权不放松,又要给到孕妇就业的实际支持,如提供雇佣孕妇较多的企业一些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提供生育子女的家庭一些经济和个税返还等方面的扶持等。
通过国家的一些补贴、优惠的政策,应该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孕妇和企业之间的问题,甚至可以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