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作在孕妇妊娠期间不宜接触?这些会对孕妇造成怎样的影响?
多数孕妇都有早孕反应,但反应程度不一,因此,在早孕反应还没有结束前,应多多休息,怀孕3个月后早孕反应就基本消失了。妊娠4~6个月是孕妇负担比较轻的时期,这时能胜任正常人的工作,但要避免干重体力劳动。

妊娠晚期,子宫明显增大,全身关节和韧带松弛,腰背肌肉负重,行动不便,组织间液过多潴留会发生下肢或全身浮肿,有些孕妇还会有高血压、贫血、腿抽筋等现象。因此,在这期间需要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不适宜久站、久坐或上夜班,应注意适当活动、改变姿势或抬高下肢。
正由于此,妊娠8个月以后,国家规定孕妇有权不上夜班。预产期前2周,由于出门容易被挤撞,孕妇、胎儿出现异常的机会增加,而且随时会临产,因此这段时期不宜出门。

重体力劳动者(包括农业劳动),汽车司机、售货人员,接触放射线、同位素、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以及高温、高空或低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应调离原工作岗位,以免发生意外。
孕期体重增加包括母体、胎儿两方面。每位孕妇子宫增大、乳腺增生和血容量的增加所差无几,而组织间的液体存贮量则变异很大。

这个时期不能过分加重工作。有工作的孕妇特别容易有这个倾向,所以应提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