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送急症婴儿连闯红灯 拒出证称与自己无关的婴儿父母该补偿吗
编辑:赵艺慧
“农夫与蛇”的故事总是让人做好事前想一想会不会被反咬一口,毕竟人心难测。近日,广东东莞市一名网约车师傅因送突发疾病的婴儿就医,连闯3个红灯后,家属拒绝作证的案件引发社会热议,好在公道自在人心,经过媒体、公安机关、医院、网约车平台各方努力最终网约车师傅被扣18分,罚款600块的处罚被撤销。

虽然结果令人欣慰,但是为了弄清楚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让做好事的人更好维权,还需要从各方角度还原案件过程。
@网约车师傅:12月8日13时33分许,我接到一个网约车订单,有4名乘客上了车,其中1名婴儿不到半岁。在上车后不到1分钟,婴儿出现口吐白沫、昏迷等症状。随后,我立即按照乘客更改的目的地导航,将婴儿就近送医治疗,连闯三个红灯。面临被处罚的情况,涉事家属短信回复称,其做不了证明。
@涉事家属:根据截图信息显示和电话内容为,“我在上班,忙。”;“你们闯红灯(跟)我没关系,谁叫你的你去找谁。”
案件经过媒体的曝光引发了网友的一阵热议,大部分网友都积极肯定网约车师傅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还有一部分表示也应该从孩子的健康状况谨慎处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救助行为之间的权益平衡问题。正在大家出于担忧其状况时,官方部门采取有效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由于网约车师傅连闯了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需要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通过调取公共区的监控视频和医院的记录,证实了网约车师傅的说法,于是取消了处罚。同时提到,交警不提倡此类出于助人为乐的行为,因为机动车闯红灯本身危险极大,也容易引发事故。
@医院部门;我们在这两天也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作出应对措施,如果因为无法证明送医给网约车师傅造成困扰的话,我们也愿意积极配合作证。
那么,针对这个案件中家属称,网约车师傅闯红灯和婴儿家属是否不存在关系呢?
首先,网约车师傅闯红灯将患病婴儿送医的行为具有见义勇为的属性,具体来说,其行为更符合紧急避险。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网约车师傅闯红灯的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婴儿人身危险,该险情的引起是婴儿的父母,而损害的是道路交通秩序,但是这里需要强调是该闯红灯行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婴儿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给网约车师傅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补偿一般遵循填平原则。所以,婴儿父母具有为网约车师傅出具证据的责任,其称与自己无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从情理的角度分析,知恩图报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基本品德,也是构建和谐有爱社会的必备素养。
通过这个案件,笔者想提醒大家以下三点:
第一, 做人要知点恩,报余情,做一个有温度、有担当的社会人;
第二, 在面对积极情况下,要学会寻求更加合理高效的方法,扰乱交通道路安全的风险较大,应该谨慎应对;
第三, 生活中,遇到事情应该善于收集证据,为自己权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