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痛感不高?月嫂用吹风机烫伤男婴

文 / 八卦台湾
2019-09-0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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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间月子中心吕姓护理师,因为使用吹风机时“过度吹烘”,导致才出生3周的男婴全身10%二度烧烫伤,令父母愤怒提告并求偿600万元新台币,不过月子中心林姓负责人和吕女士则称,幼儿疼痛程度不高,认为抚慰金额过高。法官审理全案后,认为伤痕对男婴造成终身性影响,判吕女士和月子中心必须共同赔偿70万元新台币;刑事方面,吕女士遭二审判决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资料图

据台媒报道,小男婴和母亲于2016年9月12日入住月子中心,吕女士于同年10月1日,因没有注意吹风机时间,过度吹烘,造成刚出生的男婴臀部两侧、大腿以及生殖器大面积烫伤。父亲陈先生指控,吕女士在事发当时紧急通知月子中心负责人林女士帮忙处理,未料对方违反烧烫伤处理原则,用放满冰块的水盆,替婴儿受伤的部位冰敷冷却,造成婴儿二度伤害,二度烧烫伤占全身总表面积10%,因此向被告求偿600万元新台币,其中包括给他和妻子各100万元新台币。

吕女士和林女士事后则依照成大医院说明的医疗费用,包含全身麻醉、病房费用每次约10万元新台币,以手术方式去除身上疤痕2至3次,视患者的皮肉松紧度而定,总共费用约20、30万元新台币。两人声称,婴儿因为是幼儿,感受疼痛程度不高,认为精神抚慰金明显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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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经法官审理后,认为婴儿才出生3周,虽然无法言语,但身体所受之苦极大,身上的疤痕也将成为终身性伤痕,对身心造成的影响深远,也体会到受害者父母,身心遭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但法官也考虑到吕女士是职场新手,事发后也自责忏悔,月子中心事后也用心照顾补偿男婴,因此判吕女士和月子中心共同赔偿婴儿50万元新台币,并给付父母各10万元新台币,全案仍可上诉;至于刑事方面,吕女士经二审判决4个月徒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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