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教育!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起实施

文 / 回天家长圈
2021-06-01 00:33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将正式实施

其中增设网络保护专章

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

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

网络服务进行规范

另外,对于在线教育领域也有所涉及

具体相关规定,家长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不满 16 周岁不得开通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

02

平台应限制未成年人

上网消费、打赏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

03

未经允许手机不能带入课堂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

04

校园欺凌学校不得隐瞒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05

未成年人住酒店加强登记管理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06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有相关犯罪记录者禁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07

相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

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百一十条

08

学校不能占用假期集体补课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09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10

不得对学龄前儿童

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在在线教育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在线教育企业的教学课程及对象、教学方式、教学产品作出规范,要求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避免从孩童阶段就开始“内卷”。

教学课程及对象

根据第三十三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结合教育部2021年3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的规定,本条主要规制的是违反教育规律超前学习的行为。

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教学产品

根据第七十四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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