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期是人积累生活经验、发展生活能力的重要时期。幼儿的独立生活能力主要表现在生活自理能力上。主要包括自己吃饭、穿衣脱衣、入厕、洗手洗脸、刷牙、整理被褥、学洗小件衣服、整理玩具、书籍、按时起床、睡觉等等。不少家长对培养孩子上述能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认为这都是无关紧要的琐事,不必让孩子做;或者觉得孩子做不好,太费神,不如自己做省力。这些看法是不正确的。幼儿独立生活的能力主要是通过逐渐学会料理自己的生活而发展起来的,生活自理能力差,必然妨碍孩子未来的独立生活能力的形成和发展。
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要根据小儿自身发育特点采取相应的培养措施。
指导孩子多尝试,孩子从2—3岁起就喜欢自己做事情,什么都想“自己来”,却不考虑自己会不会做、该不该做。这说明幼儿有很强的主动性和自主性。这正是他们学习自己料理生活的开始,家长应珍惜孩子的每一个有益尝试,给他们练习的机会,这是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如果事事包办代替就会压抑孩子的积极性,久而久之,不但他们什么也不会做而且什么也不愿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恶习。
当然,由于孩子年龄小,肌肉发育不完善,动作的协调性比较差,常常把要做的事情弄糟,给家长带来麻烦。但孩子从不会到会总有个学习的过程,不能因为孩子一时不会而操之过急,代替孩子去做,甚至斥责孩子,应及时给他们以指导。
帮助孩子把做事情和游戏区分开来,幼儿做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边做边玩,甚至常常忘记正在做的事情而索性玩起来。玩是儿童的天性,因为他们自我控制能力差,注意力易分散,因此,家长要注意耐心说服及时提醒,以逐步提高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的自觉性。如果听之任之,或因此阻止孩子去活动、去做事,则不利于他们自理能力的发展。
注意孩子做事过程中的反复幼儿活动的注意力容易分散,易为其他一些有趣的事物吸引,因而做事常常出现“半途而废”的情况。这时,家长应要求孩子坚持把事情做完,不可过分迁就。这不仅增强孩子活动的目的性和坚持性,而且对于从小培养孩子“善始善终”的良好习惯都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