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吵架、被打、玩具被抢等等事件发生时,家长该怎么办?在微博,每日提问中出现很多这类案例,而在妈妈们交流育儿经验的微博,也有许多关于干预孩子被打引起的“谁是谁非”的讨论,或发泄不满,或指责对方的粗暴不讲理。比较突出的,是刚刚因孩子被打而介入,造成家长吵架,于是上微博来争取同情与支持的。
舐犊之爱是人际中最为美好的关爱,妈妈怎么表达对孩子的宠爱,都是可以理解的。特别是这三十年,整整一个世代的独生子女政策下长成的年轻妈妈,把全部的爱都集中来给予唯一的孩子,容不得孩子吃点儿亏,受点儿苦,把孩子保护得风刮不进,雨打不着,何况是被别人拍一掌、推一下。所以一有任何“非典型接触”,立刻就得向对方家长要个说法。然而孩子玩耍的事,本来就是“随意为之”的,那有什么是非对错?争两句,矛盾就深化了
是你残忍?还是我残忍?
“是你残忍?还是我残忍?”是我在微博创办之初写的一篇文章。当时微博还没有“长微博”的设置,所以只能在博客发表,再在微博推荐。
文章的开始部分,通过两个妈妈的故事引出问题来:
“关爱孩子”是每个妈妈的本能。不少妈妈对孩子百般呵护,她们都是“慈母”。
“慈母”当然爱孩子,而且是“一切都为了爱”。为了孩子,自己可以牺牲一切,包括金钱、面子、时间和个人利益。
先说一个故事。两位妈妈,乘假日带孩子出外游玩。两个孩子争着去放风筝,女孩用力一扯,风筝破了,男孩很生气,一巴掌就扫过去,女孩立刻哭了。这时,男孩的妈妈脸色一变,就像触电一样从座位上弹起来,女孩的妈妈连忙把她拉住。男孩的妈妈急得脱口而出:“你真残忍!”女孩的妈妈却笑着说:“你才残忍!”
到底谁“残忍”呢?男孩的妈妈说:“你眼看着孩子被打,哭了,身为母亲,不去呵护,还阻止我去干预,这不是很残忍吗?”
女孩的妈妈却说:“孩子争吵算什么?被打一下,也没受伤,为什么不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呢?”
两位妈妈这时望向孩子,只见他们一同跑过来,说:“妈妈,风筝破了,你能把它做好吗?
爱孩子,就要关心孩子的未来
女孩的妈妈对“爱孩子”的理解是:提供机会让孩子学习与人相处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她以后能独立生活,所以要提供她面对困难、亲自解决难题的空间。相反,对孩子太多干预,替他安排一切,帮他解决一切难题,这样一来,孩子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将来怎能做事?怎能生活呢?所以对于孩子,过度表达慈爱并非真爱,而是“残忍”。
这是有心理学依据的。孩子们在一起,争争吵吵是家常便饭,但是他们很快就会自己解决。孩子们就在这种争争吵吵、哭哭笑笑的历练中不断成长,学会了处事和做人。
有些妈妈可能要质疑我的说法了,认为“这不是抛开孩子不管吗?在孩子有困难的时候,让他失去依靠,让他感到孤立无助,哪个妈妈忍心啊?”
这就是上面两位妈妈的争论:谁才是“真残忍”的问题了。为什么呢?让孩子在发生困难的时候,立刻感到“失去依靠”、“孤立无助”,不正是身为妈妈的你造成的吗?不培养孩子养成面对困难,独立思考解决困难的办法,他习惯了“依靠”,习惯了“被保护”,将来在现实生活中失去了妈妈这根“支柱”,立刻陷入“孤立无助”,没有了解决问题、自我保护的能力,你教他怎么办?这种不顾及孩子未来发展的“爱”,不就是“害”吗?
英国人给这类“真残忍”的妈妈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直升机妈妈”。因为这类妈妈就像坐在一架直升机上,一直在孩子的头上盘旋,只要看到孩子发生什么事,就立刻空降在他面前,替他解决一切困难。这些直升机妈妈怕孩子受累受苦,怕孩子吃亏上当,所以总是抢在第一时间来替他排忧解难。这样做的结果,孩子当前是无忧无难了,以后长大了怎么办?台湾人给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草莓一族”。新鲜的草莓,嫣红可爱,但一磕碰就皮伤肉烂,惨不忍睹。
当然,这里不只是贯彻教育理念的问题,还有妈妈的教养智慧、保护孩子和教育技巧的运用问题。
做孩子的保护人,也做孩子的咨询师
家长当然是孩子的“保护人”,但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保护应该有个“尺度”,更多的时候,他应该是孩子生活上的“咨询师”。
“咨询师”就是“顾问”。父母的责任是引导孩子去分析问题的来龙去脉,协助他掌握真相,进一步,引导他思考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的进行方式和可能得到的结果,让他思考出最具备条件的、有效和可行的应对策略,进一步制定出最佳的行动方案。所以,父母不是孩子的老师,他们陪伴着孩子长大,具体的做法就是:
第一步:通过和孩子的沟通,掌握问题真相。
掌握问题真相并不容易。如果家长平日和孩子的互动少,沟通不良,这时可能就会造成“误判”,或者是因孩子的“片面之词”而激动,给孩子作出不适当的指示;或者是断然否定孩子的叙述,不能进一步体会他的感受,因而打击了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让他陷于孤立无助。“挖掘”问题真相要依靠“同理心”,在自然平和的亲子交谈中去体验孩子的感受,才能逐渐接近问题的核心。
第二步:判断事情的轻重缓急,决定处理办法。
这也是一个大难题。一般“护犊心切”的家长,往往会因为过度关切而紧张,没经过全盘考虑就插手孩子的事务,使事情越闹越大,越搞越复杂,造成的后果却必须由孩子承受,这也是“爱之反而害之”的成因。我认为家长这时应该谨记下列三个原则:
⑴如果只是孩子之间的争吵,没有涉及肢体伤害的话,就采取“轻”、“缓”策略,引导孩子如何自己处理。“自己处理”不等于“不管”,而是给予孩子足够的空间,在没有达到“不出手不行”的时候,要放得开,忍得住,静观孩子的互动;
⑵如果已经造成身体的伤害,甚至孩子的安全(包括身体、心理和生活环境)受到威胁,就应采取“重”、“急”策略,先安抚孩子,然后找幼儿园或小学老师咨询——注意:是咨询,不是投诉,其结果是请老师协助解决;
⑶如果问题已经涉及对方家长,这就是既“重”且“急”了。虽然如此,为了孩子的处境,家长依然不能冲动,先找老师讨论,请老师出面协调,将问题一一澄清,寻求彼此谅解,最终达致“双赢”。
亲子教育的核心价值在“双赢”
“双赢”有两层含义:一是父母亲和自己的孩子,都获得最满意的成果;一是产生矛盾双方,孩子和孩子谁都没有损失,家长和家长都感觉自己获得最佳的结局。总之,只有赢家、没有输家。
我特别强调“双赢”,为什么?孩子的生活世界不该是“你死我活”或拉帮结派抢占地盘的世界。自己当然不愿意吃亏,也不能让孩子在委曲求全的日子中生活与成长。但反过来,我们也不能培养孩子“得理不饶人”或凌驾他人、强悍对人的处世态度。成人世界可能需要的强势斗争,那是既成的现实所造成,但如果让孩子养成“柿子拣软的捏”的生活信念,他以后的社会关系将越来越恶劣,很难与人相处,最后陷入“孤立无援”的结局。
那么“双赢”究竟有无可能?孩子的“优越感”不是天生的,而是父母自幼教育、本身的生活作风及处事态度等言传身教养成的。反过来,处事委曲求全,自卑而不自信,也是父母自幼教育及言传身教形成的。要实行“双赢”的教养策略,先得搬掉“优越感”和“自卑感”这两头“拦路虎”。那么,解铃还需系铃人,家长要从自身的改变做起,不断提高教养智慧,不然就无法给予孩子实施有效的成长教育。
陈禾,亲子教育专家,新浪育儿专家问诊微博每日答疑金牌专家,著有《教养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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