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上海最新托育方案|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有了统一标准

作者:互联网 04-28阅读:3489次

详解上海最新托育方案|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有了统一标准

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陆梓华)伴随着上海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上海按照专业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统一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就选址、功能、供餐、安全、班级规模、人员配置等提出具体要求。

人均面积不低于6㎡

根据规定,托育机构选址应以保障安全为先,远离污染源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m㎡(只招收本单位、本社区适龄幼儿且人数不超过25人的托育点,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户外场地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39)的机构,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托育机构应尽可能为幼儿提供户外活动场地。

全日制、半日制托育机构的幼儿活动用房包括班级活动单元(含生活区与游戏活动区)、综合活动室等。计时制托育机构的幼儿活动用房包括生活区与游戏活动区。托育机构的服务用房包括保健观察室、晨检处、洗涤消毒用房等。全日制托育机构的附属用房包括厨房、储藏室等;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机构的附属用房包括配餐间、储藏室等。不提供点心的计时制托育机构可无配餐间。

负责人至少6年以上学前教育管理经验

根据规定,托育机构将按照幼儿年龄编班,2-3岁幼儿生活的班级,每班不超过20人;2岁以下幼儿生活的班级,每班不超过15人。全日制和半日制托育机构不宜超出6个班,计时制托育机构不宜超出4个班。

这一规定强调,托育机构应当配备育婴员、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财会人员、保安员等“五大员”。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富有爱心,热爱保教工作,且须具有6年以上学前教育管理经历。

托育机构收托幼儿数应与从业人员之间保持合理比例,每班应配备育婴员和保育员(统称“保育人员”),且育婴员不得少于1名。2-3岁幼儿与保育人员的比例应不高于7:1,18-24个月幼儿与保育人员的比例应不高于5:1,18个月以下幼儿与保育人员的比例应不高于3:1。

此外,收托50人以下的托育机构应至少配备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50-100人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保使人员;收托101-140人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和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托育机构应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保安员应由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

膳食来源有严规

自行加工膳食的全日制托育机构应设不低于30㎡的厨房,其加工场所和备餐间分别不低于23㎡和7㎡。不自行加工但提供膳食的全日制托育机构,需向有提供中小学餐饮服务资质的企业购买供餐服务,并设不低于8㎡的配餐间。用餐人数超过50人的,执行上海食品经营许可中关于托幼机构食堂要求。半日制和计时制托育机构提供点心的、企事业单位自办托育点且其用餐由本单位食堂提供的,应设不低于8㎡的配餐间。

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经食药监部门认定,托育机构可采取多种形式的供餐服务,包括自有食堂、合法餐饮企业承包的食堂、所属单位内部食堂、周边具有供应能力和资质的食堂等。其中,单位内部食堂和周边食堂至托育机构的送餐时间应当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录像监控全覆盖

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须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托育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检验、验收、维护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智能安防系统要求。

托育机构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且出入口口设置微卡口,符合“智慧公安”相关要求。托育机构实施安全封闭管理,门卫室、安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办公室安装紧急报警装置,且同区域报警中心联网。托育机构根据实际场地,设置电子巡查系统,巡查点布控合理,安装须牢固隐敲。此外,托育机构物防建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公安部门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