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隐私
从幼儿的层面上涉及到隐私这一块,很重要的就是他们的身体隐私。孩子需要知道,没有人有权利触碰他们,当他们不希望这样时,除了在医生检査的情况下(父母或监护人在场)
家庭成员需要尊重孩子,他们有不希望被抱,挠痒或亲吻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对自己身体的主控有利于成长得更独立。每个地域都有不同的文化。很多地方看到孩子在海滩上裸体并不是一个罕见的现象。当孩子感到羞怯时,必须给予理解及肯定。当然,如果一个孩子要求一个私人空间更换泳衣或希望使用洗手间时关门,都应得到尊重。
二、私人空间
孩子需要私人空间及私人物品,无论是喜欢的树,壁橱角落的书或床单上的帐篷。他们需要明白,虽然他们不能将父母拒之门外,但有隐私权和自己的个人空间。
三、情感隐私
孩子的情感隐私最直白的表现是孩子的日记,父母有没有权利查看孩子的日记?这是在育儿界一个有争议的可题。有些家长把它看作是一种信任的背叛,而其他人则将其作为一种监控孩子潜在问题或危险行为的方法。
孩子确实需要一个隐私途径来抒发自己的想法,即使他们没什么复杂或羞耻的事情,至多是追捧一个电影明星或怕忘了做作业。看着一本日记也许是诱人的,可以有效观察你的孩子在行为或态度上的突然变化,并保持沟通的渠道畅通。如果孩子发现父母偷窥他们的日记,他们可能会完全封闭自己,或分享得更少。
四、通信与信息的保密
与人交往,尤其是网络上,不同于日记。孩子将更多的隐私公布于世人面前。我们可以告诉孩子,我们可以信任他们,但不能信任网络上那些不明来路的人。
事实上,在上网之前,要让孩子了解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他们与其他人轻松共享了个人隐私。明白父母的提醒,你的同龄人,学校辅导员及未来潜在的雇主都可以通过网络看到你并了解你的事情。年幼的孩子需要知道,他们不应该在网上分享自己的个人信息。
成人有更多的思考角度和控制力,同时可以引导儿童和青少年,什么适合或者不适合在网上分享。电脑应放置在公共区域,儿童和青少年的帐户,父母应该知晓。这样可以缓解青少年对于父母管制太多不满的情绪。
当然,越来越多的技术和育儿知识让家长更能掌控隐私。除了网络监控,家长须经常讨论以何种适当的方式维护儿童及青少年的隐私权。
幼儿隐私保护的心理学意义可促进幼儿自我意识的发展。隐私保护与幼儿的自我概念发展密切相关。要理解什么是隐私,幼儿必须具有自我的概念。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自我,才能清楚什么是个人的隐私。在学会辩析什么是自己的隐私时,幼儿必然要加深对自己和他人的理解,明白有些事情只有自己知道而他人不能知道,“我”与“他人”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的。可见,隐私保护有利于幼儿形成更为清晰的自我概念
隐私保护与幼儿的自我体验密切相关。幼儿的自我体验易受暗示,如果幼儿的隐私被泄露或宣扬,就会给幼儿造成较强的消极暗示。例如,一个有尿床行为的幼儿可能只有轻微的羞耻感体验,但如果老师四处宣扬,就会给幼儿以尿床是非常羞耻的暗示,使其产生更加强烈的羞耻感,这种消极的自我体验会深刻影响幼儿的自我评价。因此,隐私保护对幼儿的自我体验、自我评价等有积极意义。
隐私保护与幼儿的自我控制发展密切相夫。隐私保护包含幼儿自身对隐私的保护,即幼儿能够守住自己和他人的隐私。幼儿能否守住隐私的关键在于有无自我控制能力。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越强越能守住隐私,换言之,幼人儿守住隐私的能力越强也越能促进自我控制能力的发展。因此,提高幼儿的隐私保护能力可以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综上,隐私保护能够促进幼儿自我意识的发展,进而促进其自我同一性的发展。
可满足幼儿的尊重需要。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幼儿具有被尊重的需要,尊重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前提。幼儿的尊重需要可分为受到他人和自我的尊重两方面。成人保护幼儿的隐私体现了对幼儿的尊重,是将幼儿作为一个完整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对待的。这满足了幼儿受他人尊重的需要。而幼儿保护自己的隐私则体现了对自我的尊重,是一种自尊自爱的表现。自尊直接影响幼儿的自我评价,高自尊的幼儿会形成较高的积极的自我评价,低自尊的幼儿易形成较低的消极的自我评价。可见,保护幼儿的隐私能够满足幼儿的尊重需要,从而促进其人格的健康发展。
可给予幼儿安全感。幼儿的安全感指幼儿在生活中能够持续保有不害怕的感觉,不会对周围的人和环境产生恐惧及焦虑感。如果幼儿的隐私常常受到侵犯,而幼儿又无力反抗,幼儿就会缺失安全感,长期体验焦虑、恐惧等消极情绪,这对心理健康危害极大。幼儿的安全感对亲子和师幼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精神分析学说的学者发现,充满安全感的亲子和师幼关系能让幼儿体验到爱与信任,能促使幼儿形成更为牢固广泛的人际关系。相反,缺乏安全感的亲子和师幼关系往往会让幼儿体验到自卑和孤独,这将导致幼儿日后出现不良的社会适应。隐私保护能让幼儿体会到自己想掩藏和回避的东西是不会遭到他人侵犯和传播的,教师和家长都是关心在乎自己的。这种体验不仅能给予幼儿安全感,还利于促进亲子和师幼关系的良好发展,有助于幼儿成长为自信的人。
隐私权的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根据隐私权的特征,就国内外学者的通说,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4,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编辑 | 金筱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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