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石家庄市“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石家庄要查办一批无证幼儿园。
意见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人口政策调整,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激增,滋生了一批未经审批注册擅自开办的无证幼儿园,普遍存在问题。为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开展查处行动。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盲区和安全隐患。
要求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分类、登记、造册,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无证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治理。
对有办园意向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要提前介入,讲明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对无法按标准筹建的要及时制止。
对基本符合办园标准且通过整改能达标、无安全隐患或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无证幼儿园,当地县(市、区)政府要帮助督促其按规定整改。达标后,依法依规按程序验收、审批并核发办学许可证。整改期间,要重点监控。
对无安全隐患或经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隐患,但短期内达不到基本办园标准且在园幼儿分流困难的,当地县(市、区)政府要逐园予以建档立卡并派人驻园整改,结合实际,设立托幼点,引导推动无证幼儿园加大投入、提档升级,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和不愿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和健康等基本要求的无证幼儿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编辑/姜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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