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常听到有人问:“怎么和父母断绝亲子关系?签署协议书并进行公证后有效吗?”
近日,影视剧《都挺好》正在热播,其中一个情节,明玉因是女孩从小受到父母忽视,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断绝亲子关系,并约定明玉不负赡养父母的责任。那么,问题来了,父母与儿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真的能仅凭一纸协议书而断绝吗?请看下文。
法律上并没有断绝亲子关系一说。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条链接: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还有人疑惑,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后,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权,子女在继承开始前没有明确说明放弃继承权,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情形的,子女拥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定的,已断绝亲子关系子女仍能根据《继承法》继承父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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