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县一幼儿园被迫停水停电面临解体 数百幼儿何去何从?

作者:吃货微日常 02-05阅读:3616次

日前,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东方之星幼儿园的家长代表向媒体反映,2018年1月以来,在全州县东方之星幼儿园(以下简称“东方之星”)还未放假的情况下,该园先后接到停电停水的通知,并按通知的时间对该园进行了停水停电措施,不仅导致该园无法正常开展相关教育工作,也极大影响了家长们的正常工作——需要在家看管孩子……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该幼儿园被强制停水停电?且看以下媒体了解到的相关情况——

变闲置地为教育圣地“东方之星”成优质教育资源

据了解,2003年,桂林市全州县国税局新办公大楼搬迁后,原国税分局办公场所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整个院落约有50多亩土地,是办学的好地方。因此,2006年,为充分利用国家公共资源,变闲置地为教育圣地, “东方之星”选址于该地开始办学。如今,经过十多年发展,该幼儿园已成为当地一所规模大,设施完善,理念先进,堪称全州民办幼儿园的一面旗帜。

另据了解,当前全州县只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只能容纳400人。全州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紧缺,没有上规模的幼儿园。在国家大力支持和扶持全资民办幼儿园的情况下,经过十年的不断发展,“东方之星”成为了全州县人民认可和信赖的一所民办幼儿园。2011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一类幼儿园,2014年被批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幼儿园,并获得国务院发放的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为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缓解了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增添了全州优质教育资源。

场地被停水停电强制收回面临解体数百幼儿何去何从?

据了解,自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国家公共资源房租要上缴地方财政。全州县国税局认为,反正房租要上缴地方财政,地方税务局没有收入,何必出租!因此,全州县国税局就出台内部政策规定,原对外出租的闲置场地收回不再出租,仅作为该局退休员工的老年活动中心的场所。

对此,“东方之星”认为这是国家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这完全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放的【2013】17号文件所提的要求:要从严核定“办公用房”的面积。该文件还指出:要做到“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并明确指出: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结合接管后勤服务社会改逐步推荐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如国税局收回出租场地,“东方之星”面临解体,不仅200多万元的民办投资陪同闲置的公共资源将被白白浪费,还导致的近300名学生无法安置,优质的教育资源被剥夺,20多名教职工面临失业,她们的养老保险也得不到保障,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举债者活生生的没落。这样很不利于社会稳定,也违背了和谐社会勤俭节约的中央精神。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按国家政策要求:国有资源不能浪费,要合理使用,服务于社会。最好的办法是,基于“东方之星”这所民办幼儿园属于公益事业,可以跟国税局老年协会和谐共处,合情、合理、合规、合法,响应国家政策,合理利用该闲置场地资源,让幼儿园的孩子们与老年人同娱同乐,做到天地人和。

“东方之星”负责人表示,继续愿意管理利用好国家闲置资源,把社会公益事业做得更好,充分发挥完自己的作用,与国税退休老年人一道,共管共建,娱乐相处,和谐发展。现国家及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教育,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学,已有的优秀教育场所更不宜破坏。考虑到优质教育的特殊性,恳请全州县人民政府帮助协调,并促成“东方之星”继续使用全州县国税局该闲置资源场地,让优质教育资源得以保留,让“东方之星”为国家公益事业能继续做出应有的贡献。

“东方之星”的家长代表也一致表示,希望全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妥善处理此事件,让自己的孩子能早日回到“东方之星”正常学习与成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以让他们也能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继续努力奋斗。

对于此事件,我们将作进一步跟踪报道。敬请关注。(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