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
这是一条让人愤怒到极点的新闻!
据《华商报》报道,8月31日晚8时许,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身亡。
然而,随后此事,当事人家属与院方却各执一词,那么一个即将为人母的孕妇,居然从原本应该“医者仁心”、“悬壶济世”的医院5楼跳下,导致一尸两命的惊天惨剧,谁是逼她走上死路的元凶!?
医院方面发表声明称
悲剧发生以后,医院发表声明,称院方之前向产妇、家属三次建议实施剖宫产,然而家属(根据新闻,家属为老公和婆婆)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产妇(马某)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声明中还称,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该院诊疗行为无关。
家属:我主动和医生说她疼咱们就剖腹产
记者联系到坠亡产妇马某的丈夫延先生,对于医院发布的声明,他表示不认可。
延先生告诉记者,“我妻子期间疼痛难忍有两次,出来跟我说‘疼得不行’。第一次是17点左右,第二次是18点左右。她出来喊疼的这两次,我都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其他临床的产妇都可以证明我说过这个话。但是医生回复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
延先生向记者表示,“做剖腹产,我们不会不同意的。在这之后我也着急了,还打了一个电话给医院的朋友,让他找熟悉的医生做剖腹产。打完电话,护士出来就说我妻子人不见了。”
延先生称,事发后,医院也没有出面给出任何的解释。“按照我妻子的性格,根本不会作出这种激烈的反应。”
而延先生的堂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堂哥的老婆第二次出来的时候确实跪下了,说疼得不行,我们都同意了(做剖腹产),我们也跟医生说了,医生说马上要生了,不能做(剖腹产)了。”
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产妇的死亡?
据绥德县公安局,事发后他们至现场勘查情况,经勘察初步排除他杀。因此,是否因手术延误导致产妇死亡,不得而知;但直接原因是产妇在产房里跳楼自杀。
对此,有网友表示:产妇有决定自己生产方式的权利吗?
当然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表示,《侵权责任法》55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据此,孕妇是否手术,决定权在产妇,不在家属。医生有建议权,本人有决定权。
第二,本案医生已建议手术,本人也强烈要求手术,手术法律条件已具备。医生因家属不签字,拒绝手术,有相当大的过错。对病人剧烈痛楚下,可能出现的过激行为,医生没有预见和防范,也有过错。
产妇跳楼自杀,并非必然的选择,主要责任由本人承担。
顺产到底有多痛?
生宝宝对于很多女性来说,都是她们人生经历过的最大的疼痛 。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说,除了生孩子,没有任何一种情况,让一个人在医生的照顾下,却仍然要经受这样的疼痛而不给予安全的止痛手段,是可以接受的。
今年母亲节的时候,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邀请了十对家庭,现场让爸爸体验生孩子的感觉。这里先附上一张疼痛的等级表,方便大家直观脑补一下:
十级,意味着分娩时的痛感。
爸爸们体验的过程中,表情是这样的:
此外,疼痛是比较主观的感觉,如果产妇对于疼痛的耐受度不太高,她们的感受将更加惨烈。
另据调查显示,有98%的孕妇在妊娠晚期会产生焦虑心理,甚至有可能出现产前抑郁症。
产前抑郁,是指孕妇对丈夫产生了一些新的或者不合理的期望,并且内心的需求没有被满足时,故产生各种负面情绪。它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产后抑郁症,严重的话甚至还会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诸如自残、自杀等,累及胎儿的性命。
所以大家一般所说的“生孩子是个坎儿”,并非夸张。
家有产妇
一定要多多关心这些准妈妈
像这样的悲剧
我们真是再也不愿看到了!
来源 | 辽沈晚报、华商报 、北京青年报、何兵的法律工作室、妇产科医生王玉玲、成都商报、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