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帮忙抚养侄子,10年后生母回来要孩子:我才是他亲妈

作者:六一儿童网 04-23阅读:1307次

父母和孩子是一个天然传承的纽带,血缘将他们紧紧维系在一起,有孩子的出生就有父母的存在,大多数父母,在生了孩子之后,都担负起孩子的养育义务和责任。父母对孩子,不仅有生的责任,更有养的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却不尽如此。

小文的出生是一个偶然,当时,爸爸妈妈都不想要他,但是在奶奶的坚持下,妈妈极不情愿的生下了小文。小文出生的时候,妈妈难产,疼了两天才生下来。自打小文出生,妈妈就不愿意看他一眼,甚至不愿意母乳喂养,还是奶奶在医院里找的新生儿妈妈,看别人家有多余的奶水要过来给他喝,才算有奶吃了,出了月子,小文妈就离家出走了,说带着他是个拖累,不方便自己找下家,中间一直没有回来过。

后来,小文跟着奶奶生活,过得十分艰苦。小叔子和婶子看着孩子很可怜,而且他们两人结婚很多年,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于是帮忙抚养小文,对小文跟亲生的一样。虽然婶子家里经济状况也不好,但是对小文从来没有吝啬过,从小文穿的衣服都是家里条件允许内买的最好的。

婶子白天和叔子开店,晚上就给小文辅导作业,中午还要赶回去给小文做饭,就连学校也给小文选最好的,平时小文有什么爱好,婶子也很支持,给他报兴趣班花了几万,但婶子说为了娃的兴趣爱好,她值了。

就这样过了10年,小文也已经上了初中,突然有一天小文放学回家,发现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客厅,婶子一个人坐在旁边流眼泪,小文有些疑惑。那女人看见小文时身体震了一下,过去拉住了小文的手,对着婶子说:“弟妹,这孩子是我生的,我就要带走她,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才是他亲妈! ”

说完就捏着小文的手往怀里拽,小文这才明白是自己的亲生妈妈回来了,他大喊道:“我才不要跟你走,我就要跟婶婶在一起。”万般纠缠之下,婶婶只好先答应,让小文陪自己的妈妈生活一段时间,那毕竟是小文的亲生妈妈,但小文的妈妈丝毫不领情,对弟媳完全没有感激之情。因为小文哭喊着不愿意走,最终经过多方调解,只好遵从孩子的意愿,小文和婶婶生活在一起,但亲生父母同样负有养育的责任。

为人父母,我们不仅做的是要把孩子平安的生下来,同样,我们对孩子有养育以及教导的责任和义务,生而不养只能说是不负责任的父母,但是没有生,同样仅了养育责任的,我们更应该称之为再生父母,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感激他人,反而恶语相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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