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近日在台湾苗栗县,却有一名4个月大的男婴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虐待到差点失去生命。
年仅21岁的父亲魏某不满儿子哭闹,不仅殴打孩子,而且还徒手拉扯孩子的四肢,令其四肢全部骨折。在殴打过程中,魏某还用嘴咬孩子的手,甚至还用上了刀子。
孩子后脑勺血肿,四肢布满淤痕,还有烫伤和烟蒂的痕迹。妈妈陈某事后将孩子送到医院时,他几乎已经没有了呼吸、心跳,生命垂危。抢救了两天,孩子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医生认为他长大后会出现手脚不协调等后遗症。
虽然孩子几乎丧命,但法官认为爸爸魏某年轻血气方刚,且收入微薄需要抚养妻小,而且已有悔过之心,轻判4年2个月。
妈妈陈某同样作为监护人,没有进行制止,事后也试图撒谎、隐瞒,被认定为共犯判4个月监禁。
网友们纷纷认为判得太轻,也不建议孩子再让这对父母抚养。
大家还说这对父母太年轻,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心智不成熟,怎么照顾孩子?不过也有网友说这跟年龄无关……
在全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议将法定结婚年龄提前两年,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而也有很多国家结婚年龄都比我国早。确实,成熟并不是用年龄区分的,而生了孩子的人也并不是一定就会当父母,能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
通常大家会觉得老人不适合带孩子,其实应该是有以下特征的人员,不适合抚养孩子,包括孩子的父母。
1.没有耐心,缺乏理性。孩子是一种很难养的动物,因为它们不像自然界中的其他动物一样,生下来就会行走、取食,而且人类也有着更多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需要他人引导。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需要父母耐心的照顾与教导,特别是在婴童时期,孩子的无理取闹会让人心烦意乱,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不懂得如何调整自身的情绪、释放外界的压力,带出来的孩子也会出现身心健康的问题。
2.固执己见,不愿更新自身知识储备。带孩子的过程中,抚养者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心照料与正确引导,并不是跟着自己的经验或者感觉走,不断学习育儿知识,与时俱进,随着大环境的改变而逐渐适应新的育儿方式。
3.身患疾病,特别是传染病。一方面孩子抵抗力差,病菌更容易侵入孩子的身体;另一方面照顾孩子是个体力活儿,患病的身体会显得力不从心,不仅会累坏自己,还会引起怨气。
4.不良习惯,如出口成“脏”、小偷小摸、溺爱等。小孩子处于学习的阶段,喜欢模仿成人,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身的习惯,而且人喜欢安逸,孩子也容易骄纵自己,学坏容易学好难。
虽然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本能,但是抚养孩子却更需要责任与担当。千万不要认为生下了孩子就是父母,只有承担起了照顾、教育孩子的责任才有责任成为孩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