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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两门,都能听见隔壁男孩的哭声。
她的妈妈提高着嗓门:“XX是什么档次的人,你是什么档次的人,你和他玩一起?”
小男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我们就是……就是遇到了……就多说了几句……唔……”
“多说几句?!你看你自己摔得那么惨,你什么时候伤成这样过?!”
小男孩继续哭,偶尔模糊地呜咽几句。
“我是心疼你知不知道,啊?!你这都不知道!”
小男孩“哇”一声,哭得更响了……
可以听出来,小男孩和同学玩,结果摔伤了,妈妈“训斥”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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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不论这位邻居姐姐所说的“档次”事。
小时候的自己,哪能理解父母的心。我们难以有这样的逻辑:他们心疼我,爱我,看我受伤了很着急,所以才提高音量“骂”我。
我们听在心里的无非是他们控诉我:不懂事自己贪玩,弄成这番模样。
明明我是那个正在感受疼痛的人,为什么大人不“关心”我,却反而厉声呵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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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就我自己想象下,如果自己的孩子磕伤,都是血,也是难以控制情绪的。
但是有情绪就要立刻向孩子发泄吗?
若如此,我们给孩子传达的信息是什么呢?
我们为什么有情绪?
——“因为心疼孩子啊。”
我们为什么心疼孩子?
——“因为爱自己的孩子啊!”
但是,我们所谓的爱的表达方式,只是让孩子感到了害怕,因为害怕而做出各种表达内心的行为(哭和不哭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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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雷克斯解释说:孩子的察觉能力很强,但是解释能力很差。
孩子能觉察到他所相信的事实——家长不开心了,是我惹父母不高兴了,是我的错。
可是,我们希望孩子是因为这个而认错吗?
不是。我们希望孩子能认识到,自己对自己身体不负责的行为是错误的。
所以,父母这样的责怪只会让孩子误解事情的因果关系,并且让孩子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本应该是在疼痛时给予拥抱的港湾,却成了尖头刺。想想甚是心酸。
那如果我们已经做了该怎么办呢?
教育家Jane Nelsen(《正面管教的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法:矫正错误的三个R。
1.承认(Recognize);
2.和好(Reconcile);
3.解决(Resolve)。
如若运用到该事例中,可以做出的行为是什么呢?
等双方冷静下来和孩子谈谈。
向孩子承认自己刚才大吼的行为是错误的,例如——
“我想我刚才你摔伤了,我却向你大喊,你可能会觉得委屈而且觉得我不关心你。我能理解这种感觉。如果我换做是你,明明自己很疼,妈妈还一脸怒气,也会这样觉得。”
孩子是很容易接受父母的道歉的——进入和好状态。
你想,你做了那么多让孩子害怕(惩罚倾向)的事情,他都依然会做你的贴心小棉袄,可见他们是多么“善忘”(你试试成人看,哼)。
这个时候,也是重要的一步,要提出“我们该如何解决(不是你)”,让孩子自己提出来,参与到制定“怎么做一步”。
但是,如果孩子本身对父母有较强的敌意和不信任,那么这些做法则不是一下子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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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家长和孩子。
在任何一段亲密关系中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影子。
我们用一些伤人的表达方式,去表现爱,并期待,或者理所当然地认为对方能明白。
可是,谁保证了,一个人要强忍着内心的痛苦委屈,只因为爱你,并相信你爱他。
我们自己没有传达爱的信息,不要怨别人不懂你的爱。
“相爱必是痛苦难耐”的荒诞想法要不得。
也不请不要将自我委屈牺牲所获得的“疼痛”,当作爱。那是疼痛上瘾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