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擅自给孕妇催生,吊销行医资格,产妇,需不需要注射催产素?

作者:小红姐产房故事 07-01阅读:4895次


前几天,在加拿大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儿,加拿大一位产科医生,因为未经产妇同意,擅自给孕妇使用了催生药,被加拿大安省内外科医生会纪律聆讯小组裁定立刻撤销了医生执照﹐并须接受医生会谴责﹐以及在30日内支付逾4万加元讼费。

有孕妈看了这个新闻,打电话给我说:“小红姐,在国外,使用催产素这么严格呢,国内也是这样的吗?”

当然了,在国内的医院,催产素也是不能随意使用的,作为一种临床药物,是要有严格的适应症的,不是每一位产妇到了医院,都要注射催产素的。

催产素,是一种垂体神经激素,是人身体都会分泌的物质,主要起到加速分娩,引发子宫收缩,加强子宫收缩,使分娩进程加快的作用。

在什么情况下,孕妇需要注射催产素呢?

第一种情况是,过期妊娠的孕妇。孕周准确的孕妇,如果超过42周还没有分娩,就属于过期妊娠。

过期妊娠可能会使胎儿宫内窘迫、巨大儿、胎粪吸入综合征、难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窒息等发生的风险都提高,因此,在核实了孕周的情况下,孕41周可以进行常规的催产。

第二种情况是,除了正常妊娠41周可以催产,如果在产检的过程中,孕妈出现羊水减少、胎动减少、胎盘三度钙化等情况,或者孕妇合并有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妊娠期并发症的情况,应该监测胎儿情况。在充分的评估后,如果母胎可以耐受阴道分娩,医生也会考虑催产。

还有第三种情况是,在产后,如果产妇出现了子宫复旧不良,也会注射催产素,起到缩宫的作用,子宫肌层在药物的作用下慢慢收缩,收缩力会将子宫腔内开放血管关闭,防止血液流出。

无论那种情况,在注射催产药前,医生会征得孕妈同意,并且说明利弊的。

在注射催产素的时候,医院也是严格执行操作规则的,先从最小有效剂量给药,逐渐缓慢增加药量,避免给药过快,有可能导致的子宫收缩过强,给孕妇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会对孕妈的宫缩情况和胎儿的心率进行实时的监测,如果胎儿的心率随着宫缩出现异常,也会随时调整催产素的剂量,在胎儿安全问题上,医院会考虑周全的,孕妈大可放心。

在欧美等国家,很多产妇崇尚自然分娩,不希望过多的干预生产过程,心理上比较抗拒注射催产素,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也不能绝对化。毕竟,胎儿和产妇出现问题时,只有人为的干预才是最后的保障,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我想,没有那个人,会真的想回到过去,远离现代医学技术的回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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