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谈谈烧伤孕妇不肯用止痛药的事

作者:白衣山猫 05-11阅读:4194次

湖南常德,一怀孕3个多月的女子做饭时,煤气泄漏燃爆,全身烧伤面积达18%。为不影响胎儿发育,孕妇主动要求不用止痛药和麻醉药,此事被一些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网上爆红,获得许多人点赞,真是伟大的母爱!

这样真的可以吗?就没有对孕妇安全的麻醉方式吗?

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

孕妇,所谓的为了孩子不用药的事情,经常会发生。我们经常遇见,孕妇阑尾炎,阑尾都穿孔了,家人还在拒绝用药,拒绝麻醉,拒绝开刀。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有许多人,他们把孕妇当成了一个生育机器,不认为孕妇也是一个人。如果把孕妇看成是一个人,那么,就应该首先保证孕妇的安全,其次才是考虑胎儿的安全。胎儿是寄生在母体而存活,有句话,叫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孕妇出现了危险了,胎儿怎么可能存活?

首先,该孕妇18%面积的烧伤,已经属于中度烧伤,需要用大量的药物。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感染等并发症,孕妇也会有生命危险。同时,这种面积的烧伤,会产生激烈疼痛。

不要以为疼痛了,人熬一熬就过去了。人在感觉到剧烈疼痛的时候,人体内会发生一系列的应激反应。疼痛会影响到孕妇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影响内分泌系统。干扰凝血系统,也会减低孕妇的免疫力。严重疼痛会导致疼痛性休克,也可能会刺激子宫收缩导致流产。烧伤病人由于疼痛应激反应,引起应激性溃疡导致胃出血或者胃穿孔的事情,我们也见过。疼痛的时候,孕妇会分泌异常的激素和活性物质,比如肾上腺素、儿茶酚胺等激素,这些激素,是可以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影响到胎儿的代谢的。

通俗地说,孕妇忍住了痛,却可能通过自己体内异常的激素,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这些激素会影响到了胎儿的内环境,干扰到胎儿的生理机能。孕妇能承受痛,胎儿未必能够承受得住这些痛啊。

止痛是为了孕妇的安全,也是为了胎儿的安全。

其次,孕妇孕3月的时候,完全可以使用止痛药。

根据FDA分级,孕期用药可分为五级,包括A、B、C、D与X级;其中A级可以安全服用;B级也多半可以使用无须担心;而C级药物的安全性目前无法确定,但是如果衡量病情需要时还是可以用,孕期使用的药物很多属于这一级;D级药物确实有造成胎儿异常的可能,但是在某些病情的特殊需要下,就算是孕期使用仍然可能利大于弊;X级的药物基本上不适合使用于孕期。因此在考虑是否有影响时,常常医生要查出药物属于哪一级。

胎儿生长分成几个时期,前三个月器官发育期,此期间脑部脊椎正在闭合,心脏正从一条管状物,慢慢的折成几个空腔,进而发育成心房心室等构造。因此,前3个月药物对于胎儿的影响最为明显。等到三个月后,器官已经发育完成,四肢颜面也已经成形,胎儿的变化,仅仅在于从小心脏变成大心脏,手脚变大变长而已,所以药物的影响,相对来说就小很多了。

也就是说,怀孕3个月以后,就算是吃了比较不安全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比较小。也就是说,孕3个月后用ABC三级的药物是相对安全的。

大部分的止痛药物,不是B级就是C级。比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就属于B级。医生完全可以选择一种药物来给孕妇止痛。

即使止痛药给胎儿可能会有风险,但是,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孕妇疼痛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止痛药带来的风险,权衡利弊,还是要使用止痛药。

最后,对胎儿安全的麻醉药多了去了。每天有那么多的剖腹产,每天有那么多的孕妇在接受手术,怎么就不安全了呢。

作为孕妇,由于没有专业知识,怕止痛药麻醉药对胎儿会有危害而拒绝使用,但是,医生是专业人员啊,似乎不应给媒体说那些不用止痛药麻醉药的话。媒体广泛传播后,很容易对孕妇产生误导。孕妇不用止痛药并不是值得报道的伟大的母爱,事实上,孕妇这种行为,可能害了自己也可能会害了胎儿,根本不值得提倡,不值得宣传。

请把孕妇当成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