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代孕何故能引起如此多的麻烦?先从代孕的本质说起

作者:芭比娃娃嘚布娃娃 01-22阅读:2107次

郑爽代孕风波依然甚嚣尘上,参与讨论者众多,有痛加批判者,亦有表示同情者,个人认为此事因被人刻意放大才感觉像洪水猛兽一样难以接受,其实仔细一想,比这个事件更恶劣的比比皆是,为什么大家偏偏抓住它紧紧不放呢?

想要搞清楚事件本身,我们先来说说何为代孕。代孕,相当于取一粒男方的精子与一粒女方的卵子,在实验室的营养液中结合为受精卵后,植入第三方女子的子宫壁(着床),受孕成功后经十月怀胎,再正常分娩为婴儿。

这样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归于提供精子的男方和提供卵子的女方,而第三方受孕母亲则只相当于婴儿的养母,但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养母。以自身之血养成的孩子,因为没有自身基因,而跟自己没有半点血缘上的关系,这是不是有点太不公平了?但事实确是如此。

或许大家还不明白,那就打个通俗的比喻,代孕就相当于在一片土地上种瓜,提供“种子”的人为父为母,譬如张恒和郑爽,提供“土地”者就是怀胎十月养大胎儿的代孕母亲。

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代孕母亲怀胎十月产下婴儿,是最容易对孩子产生感情的人,反而只是提供卵子却没有直接参加生育的郑爽,对孩子没有太多感情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这也是两位母亲关于是否继续合约时意见向左的原因之一。

作为孩子父亲的张恒,在事件中的意义本来并不大,但他却是事件爆发的始作俑者,只怕不怀好意的成分居多。想通过舆论毁掉郑爽的前途,可见他对郑爽的恨有多深,至于这种恨该不该有,对他有没有好处,就先另当别论吧。

判断对错当一碗水端平

回到事件本身,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郑爽谈话被录音的时候,孩子还未出生,跟所有没出生的胎儿一样尚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人格,为什么其他人打掉胎儿跟玩儿似的,偏偏郑爽只是建议打胎就成没有人性了呢?难道仅仅因为代孕不同于普通怀孕,才享有更高规格,更高待遇?

我们最应该批评的其实只是代孕行为,而非终止怀孕(打胎),前者或许会不合法,后者则既不违法,也算是人之常情,所以大家不要把问题过于复杂化,更不要舍本逐末地横加指责。

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别忘了另一个看似无辜,其实可能更加卑劣的人,要知道他也是代孕事件的参与者,凭什么能置身事外,还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自在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