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第一医院
取消门诊输液通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落实,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加强我院门诊输液管理,严格控制门诊输液量。从2017年05月0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成人患者静脉输液(急诊科、儿科除外)。
全面停止门诊成人静脉输液是为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做到规范合理用药,防止滥用抗生素等药物;也是为了落实分级诊疗,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门诊患者确实需要使用输液时,仅在病情较重、所选合适药物无口服制剂或患者对口服药物有明显胃肠道反应而影响吸收者采取静脉输液药物。患者病情较重的统一收入专科住院治疗,病情较轻的或不愿住院的患者(儿童除外)请在急诊科予以留观治疗,或经患者同意后下转到所在的基层医院治疗。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医务部、门诊部
2017.04.21
为什么要禁止门诊输液?
门诊输液,尤其是抗生素的滥用,会增加耐药细菌的产生,最后无药可用。还有就是许多中老年人青睐的“万金油”——中药注射剂,也是近年来滥用的药物之一。
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等。因此,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的给药方式。
输液等于一次小手术!
小孩子感冒发烧,家长们选择打吊针,多半是觉得“效果来得快,一两天就好了”。而有些老年人输液,居然是为了疏通血管,以此来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
输液对人体最大的危害主要是两方面:
造成药物附加损害,增加不良反应;
频繁输液会损害心脏和肾脏功能。
据了解,外国人视输液为小手术,澳大利亚人看病基本没有输液的。
专家认为只有3种情况才真正需要输液:
吞咽困难
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
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的情况
附:53种不需要输液疾病清单
内科
慢性病建议长期规律性口服药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
能简单治疗,不静脉注射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儿科
根据患儿情况决定是否输液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妇科
抗生素可能破坏“微生态环境”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