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记者:杨隆曼
本文由贵州交通广播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贵州成为继重庆之后全国第二个施行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的省市。
据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喻国君介绍,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是从2014年启动的,2017年8月3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该条例是贵州省继颁布实施《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规之后,出台的又一部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记者还了解到,该条例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贵州省“家庭教育日”。
在今天(9月29日)早上10点,由省人大内司委、省妇联等10个部门主办的《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施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市民宋女士表示,这一条例的实施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份接受教育的保障。“作为家长,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看过条例之后,对于教育孩子更有方向、有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