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幼儿园招生时间7月1日-5日

作者:互联网 04-13阅读:607次

中国甘肃网4月13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武永明 实习生 舒境柔) 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会上获悉,今年起,兰州市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7月1日-5日,入园对象是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幼儿。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办园性质、办园规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及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子女入园。严禁违规招生、虚假招生宣传等行为;招生不得与赞助费、特色班或实验班挂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凡未经审批注册的学前服务机构,一律不得招生。

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现场等多种方式灵活报名。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入园前应到规定的机构进行入园体检,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各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各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入园幼儿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报名材料

1.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兰州市户籍幼儿:户籍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房产证明。

非兰州市户籍幼儿:户籍簿、辖区内居住证。

2.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各县区相关要求自主招生,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事项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