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一名幼儿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近8个小时,经抢救无效去世。孩子在上午上学时被父母送上校车的,但却被遗忘在校车上。下午放学时,大家发现孩子昏迷在校车过道上,随后将其送医急救,但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样的事情最近几年接连发生数起,令人震惊和愤怒。一辆车座位是固定的,就算违规超载,也不过带十几个孩子,掰指头也能数过来,怎么会有幼儿被遗忘在车里?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显然,指望幼儿园自觉注意幼儿安全一点都不可靠,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安全,各地主管部门也该反思一下,在幼儿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再有任何监管漏洞,主管部门的监管督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园责任到位。空口无凭,必须让责任看得见。
这让我想起我家孩子过去所在幼儿园的做法。我是自己接送孩子,经常看到在幼儿上下车时,一直有教师拿着点名册逐个点名。幼儿下车时,教师点一个下一个,幼儿上车时,教师点一个上一个,哪个没到,司机或者跟车教师会说明原因。这个做法我认为很值得推广,如果每个幼儿园的校车必须配有跟车教师,都能在幼儿上下车时一一点名,甚至进一步要求司机和跟车教师在点名册上签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这样就可以保证不会有幼儿被遗忘在校车里。其次,幼儿每天入园后,所在幼儿班也要点名,也能预防幼儿被遗忘的情况。而且,这两份点名册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同时,不妨考虑在每个幼儿园的门口都挂上主管部门的分包责任人信息,主管部门的责任感增强了,督查幼儿园也认真了,也就能够加强幼儿园及其员工的责任感。
这样督查公开透明,各方责任有痕迹看得见,让家长知道,让家长放心,更让孩子们安全。
(作者系河南唐河县第七小学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8年05月30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