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记者注意到,在这份4000余字的《意见》中,至少9次明确提到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各地曾发生多起涉及校园的食品安全事件,其中还包括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校园餐桌”安全问题历来备受关注,仅今年9月开学前后,几乎所有省份的教育部门都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而此次包括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在内的“14部门新规”,再次将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关注层级。
要求教育部门将学校食堂 纳入学校安全工作
记者注意到,此次下发的《意见》中首次提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是在“关于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的内容中。《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民航运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完善餐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餐饮服务团体标准和特色餐饮地方标准建设。
第二次提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是在“加强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这一部分。《意见》明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要求卫计部门加大对学校 营养健康指导
不仅如此,民政部门也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养老机构食堂的质量安全列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院食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
在“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这一部分,《意见》明确提到,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公示制度。将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评定的重要内容。
学校食品来源拟将公示 制作过程拟公开
而在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这一部分,《意见》要求,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公信力。
而在“促进餐饮业供给结构调整”方面,《意见》明确,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居民社区、办公聚集区、商业集中圈、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的餐饮网点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扶持和引导高端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面向大众的餐饮服务,形成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网络。
(原标题:食安办餐饮新规9提校园食品安全 学校食堂拟公开制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