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今年6月以来,各地发生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安全事故。不管是文字报道还是视频、照片,安全事故发生的那一幕让每个人揪心。孩子为什么会陷入险境?除了监护不力,还有一大原因在于,家长、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成人对孩子身边的安全隐患知之甚少或视而不见。孩子身边有哪些常被忽视的安全风险?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6月12日,河南省濮阳市发生一起小孩坠楼事故,1名5岁的小男孩当场死亡。据知情人介绍,家长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酿成大祸;
同日,北京市石景山区,1位母亲骑共享单车时让孩子坐在车筐里。结果,孩子的脚夹入轮毂中,多亏路人帮忙,孩子只是受了皮外伤;
6月11日14时许,湖南省桑植县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1名小学三年级学生不幸溺水身亡。据现场群众反映,当天是周日,学校放假,孩子们结伴在河边洗澡不慎落水;
6月10日17时左右,一名7岁男童在上海市虹口区某商城乘坐自动扶梯时,左脚被夹在扶梯内,动弹不得。经消防官兵帮助,男童脱困。目前,受伤男童仍在医院救治;
……
记者统计发现,仅6月10日至12日3天时间,多地接连发生多起儿童伤亡事件。
城市小区内出现新风险
“咔”,1名10岁男孩连续按了七八辆“小黄车”的圆形开锁钮后,终于打开了一辆共享单车的车锁。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的这个小区里,一到放学或周末,三三两两的小学生便骑着各式共享单车你追我赶。
“不管是在小区里还是马路上,一到放学之后,一群小孩儿就骑着共享单车追来追去。”北京市民杨萍所住的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在共享单车盛行后,一群十来岁的孩子将共享单车视作“玩具”,在小区中上演“极速飞车”。
“以前带着孩子在小区遛弯时都不用拉着孩子,现在只要一听见有小孩的喊叫声,我就马上把孩子拉过来,肯定是小孩骑车过来了。”杨萍说。
让孩子独自骑共享单车,也有家长“明知故犯”的因素。“那天我在院子里遛弯,看见一位爸爸扶着孩子学自行车,但仔细一看,用的居然是共享单车,需要把座位降到最低,孩子才能够着脚蹬子。”家住北京市名都家苑的市民胡贝贝向记者回忆说,“我还没走两步,就听见‘哐当’一声,孩子摔倒在地上,共享单车就压在孩子身上,幸亏有爸爸用腿挡着,太危险了。”
有了这次“感官刺激”,胡贝贝对此类事件尤为敏感,但也因此“被伤了心”。上周,也是在小区里,胡贝贝看见一位大妈跨上车,直接将一个学龄前女孩放在车筐里。“我当时就想着去提醒一下,因为太危险了。谁知道人家直接来一句‘我骑得稳,瞎操心’,还有一个白眼。”胡贝贝无奈地摇了摇头。
根据我国重要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童车生产基地江苏省昆山地区检验检疫部门发布的《自行车飞轮链条伤害事故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7年5月期间发生的自行车飞轮链条伤害事故,自行车链条“卡”“夹”手指事故率急剧上升。
根据这份报告统计的数据,从发生伤害事故的产品来看,人力三轮车排名首位,其次是儿童自行车,而如今风靡全国的共享单车列居第三位。据这份报告统计,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5月,全国有报道发生了8起共享单车链条卡住儿童手指事件。
农村被习以为常的隐患
相较于一些城市儿童因骑自行车受到伤害,在农村地区,孩子面临的安全威胁更多来自外界。
4月7日傍晚时分,在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赛马镇,两名3岁孩童爬进一工地混凝土搅拌机玩耍,不小心触动电源开关,导致搅拌机启动,一名女童当场死亡。据赛马镇党委书记介绍,涉事搅拌机位于一村民自建房工地。事发时,该工地已停工多日。
生活中任何一场悲剧,都不是单纯的意外,它的产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如果家长能多提醒几句不让孩子靠近搅拌机,如果施工村民能在停工后切断电源,如果搅拌机附近能多一些防护措施,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在不少农村地区,小工厂多、盖房子的多,家长也很忙,加上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突出,滞后的农村儿童安全意识与复杂的生产环境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对大人而言,搅拌机是比较熟悉的生产工具,在“习惯”之后也就忽视了其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各类搅拌机也就成为了隐藏在路边的危险设施。而除了路边的搅拌机,农村地区还有不少危险因素。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目前在北京工作的华志斌,在半年前曾带女儿回老家的亲戚朋友家拜访,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华志斌对乡村中的安全隐患深有体会。他向记者讲述了种种儿童安全隐患:
小型灌溉用水库和山涧里没有任何防护或者监管,水库里曾发生过多起儿童伤亡事件;
没有任何护栏的道路,一边还是很深的河道;
化粪池上腐烂的木盖板;
农药包装袋被随意扔在河道边;
有些道路,房子或绿化带紧贴着道路转弯的地方,很容易一探头就被撞了;
有些电线搭建不合理,也没有人修剪已经搭到电线的树枝;
……
“最让我担心的就是,没人注意到这些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每每说起这些安全隐患,我得到的答复都是:‘担心啥,我们不都活得好好的’。”华志斌无奈地说。
游乐场危险在不经意间
夏天来临,儿童游乐场因为凉爽好玩成为很多家长带孩子玩乐的首选去处,但与此同时,部分儿童游乐场因缺乏监管,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对于商场儿童游乐设施和一些素质拓展项目的安全性,北京某素质拓展中心工作人员袁强(化名)对记者说,每个孩子的适应性不同,有的孩子七八岁也不敢玩,有的孩子三四岁就敢尝试,确实有一定危险性,但拓展训练就是要锻炼孩子,没有挑战也没有意义。
“在孩子不敢走的地方,我们有工作人员指导,但孩子全程是自己完成的。”袁强说,他们每天会对游乐设备进行检查,在没有安全帽和护膝的情况下,孩子可以直接上去玩,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孩子免不了会不小心磕碰,不过还没出现过大的问题”。
然而,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信息显示,2014年至2016年,北京法院共审判了以“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诉由的案件710起,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例51起,占总体的7.2%。
在北京法院审判案件中,伤亡事件发生场所主要集中在水上乐园、儿童乐园等。
游乐园中的什么设施最易发生受伤事件?答案是充气城堡。
充气城堡类游乐设施多由较柔软的PVC等材质面料制成,在使用时由鼓风机不断供气以维持形状,正因如此,整个城堡并非均匀地充满气体,儿童在上面跳跃翻腾时,城堡表面受力不均可能导致儿童站立不稳,在摔倒或手撑地时发生骨折。这也是多数儿童为肘部和腿部骨折的原因。
2015年7月,5岁男童小磊(化名)在其父亲带领下,来到张某经营的充气城堡内玩耍,就在孩子父亲接电话的工夫,小磊胳膊摔伤,经诊断为右肱骨髁上骨折,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事后,孩子父亲将张某诉至法院,索赔15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决其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除了儿童玩耍时受伤,充气城堡因质量轻还易发生一个意外:被大风吹翻。
2014年12月,在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13名儿童在肖某经营的户外充气城堡中玩耍。大风刮来,充气城堡固定装置脱落,充气城堡被风掀翻,导致在该充气城堡上玩耍的多名儿童及附近看护的家长受伤。事后,有3名受伤较重的儿童将肖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判决和调解,肖某共赔偿3名原告16万余元。
博物馆内亦存安全隐患
孩子去游乐场会疯玩一通,到博物馆等场所则会安静不少,但这份安静并不意味着没有安全隐患。
在北京某博物馆做讲解员的席梦阳对记者说:“很多家长可能从未想到,这些隐形安全问题可能伤害孩子。”
席梦阳在解释隐形安全问题时,首先提到的是一个细节问题——不要给孩子穿露脚趾头的凉鞋。“在一些没有电梯的博物馆,我见过好多次小朋友们互相追跑着上下楼梯,然后有人一脚踢在楼梯上,脚趾甲都翻起来了。”席梦阳说,虽说博物馆到处都写着不要追跑打闹,“但有时候可能真的有人看不到吧”。
席梦阳的另一项提醒是,在人多的时候,家长不要给孩子递饮品和食品。“赶上周末和寒暑假,我们每次讲解时大概会跟着十多个小朋友,每个孩子有一两个家长随行,那就是30人左右的大队伍。有时讲到互动的地方,家长刚递了吃的或者喂了口水,孩子急着回答问题,然后就呛到了。还有,冬天递热水时被周围人碰洒的、递给孩子一根烤肠结果签子扎到人的……总之,要吃喝东西,家长就要带着孩子离开人堆找个安静地方踏实吃。”席梦阳说,“当然,博物馆一般会提示禁止吃东西喝饮料,但很多家长似乎没有看到。”
“在去博物馆参观前,家长最好告诉孩子,如果和爸爸妈妈走散了需要通过广播寻人的话,要提供家长的名字,不要报自己的。”席梦阳说。
野外活动危机就在身边
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野外活动成为不少家长带孩子休闲娱乐的一项选择,而安全隐患往往与野外活动随行。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的十八潭风景区,景区内溪谷里芦苇丛生,鱼翔浅底。“河边聚集了十几个男孩女孩,手拿渔网,有的坐在平台边缘,双脚浸在水里,用渔网在捞小鱼;有的趴在平台上,探出半个身体,用鱼兜在水里捞来捞去;有的孩子甚至干脆脱掉鞋子,卷起裤管,试图涉水。”曾在风景区内游玩的北京市民陈凤兰告诉记者,有的家长可能认为水不深,危险不大。事实上,河溪边竖有“下河危险,禁止捕捞”的警示牌,看似清澈平静的溪河,也有潜在的危险。
无独有偶,网友“清风来徐”向记者反映,在北京市房山区的坡峰岭景区,一到周末,来河边捉鱼的小朋友就多起来了。让他担心的是,有的小孩胆大包天,竟然会翻过护栏,跑到河道里的水泥拦坝上去。水泥拦坝经过河水的长期冲刷,上面长满青苔,又湿又滑,稍有不慎,极易滑到河里去。
除此之外,野外的植物安全也往往被家长和孩子忽视。
“家长应教会孩子在农村或郊外玩耍时区分有害植物。我朋友曾被一种植物蛰得皮肤红肿痛痒。一次回老家,我妹妹摸了一种类似风干高粱穗的野草,手上扎满了绒毛,要一根根挑。”目前在北京工作的顾晓娟对记者说,“还有,不要让年幼的小孩一个人进公厕,要把门支起来看着。我在麦当劳、火车站等很多地方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孩子上厕所时不小心把自己锁在里面,家长在门外教很久,孩子还是打不开”。
儿童安全重在事前预防
可以说,在我们身边,孩子面临的安全隐患多种多样,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儿童的安全隐患分为两种:一种是明显的隐患,家长警觉性较高;一种是暗藏的隐患,家长警觉性低甚至没有,靠孩子自己注意并主动避开危险远远不够。
“我做过很多儿童安全工作,通过文字、动画或与组织机构合作,以唤醒更多成人的防范意识,家长是防止儿童危害事件发生的关键。”在北京中小学从事安全宣传公益项目的施娜对记者说,有关法律的不健全,是家长安全意识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我国早在1991年就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这部法律在家庭保护方面的规定却较为简单和模糊,没有“家长不应将孩子置于险境”的具体规定。家长行为没有法律约束,不会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失职,这是家长安全意识得不到有效提高的根本原因。
在今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国公共安全教育基金会主席李晓鹏说:“我们要让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安全的措施,让幼儿从小学会识别风险,让小学生学会规避火灾、地震、踩踏、性侵等风险,让中学生学会处理骨折、外伤等风险,让大学生不仅懂得自救,还会助人。”
“我去给学校上安全课程时,曾经有校长表示,你讲的安全常识我们不爱听,你给我们讲讲如果学生发生事故,学校该怎么应对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预防中小学生被害问题专家王大伟说,“儿童安全重在预防,而不是事后救助。”
王大伟告诉记者,儿童安全隐患往往发生在熟悉的环境和熟悉的人群中。比如说,幼儿园的花盆有尖尖的棱角,不能因为一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就认为这个带着尖尖棱角的花盆没有安全隐患,学校和老师要尽可能事前排除这些隐患。
“安全教育是教育一个孩子,牵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施娜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