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求你别打死我”——中国式家庭教育的扭曲

作者:一点资讯山西 01-31阅读:656次

「不是所有苦难都会让人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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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求你别打死我。”

6号,在江苏泰兴,9岁小男孩乔乔因为玩雪,把手机弄丢了,被妈妈活活打死了。

医护人员尸检发现,“孩子从臀部到背部,青紫连成了一大片,受外力严重击打休克而死亡。”他们当即就报警了。

没错,就是乔乔的妈妈陈某打死的。前一天,因为外面大雪,乔乔便下楼玩雪,在堆雪人的时候,把手机弄丢了。

乔乔当即就慌了,在雪地里来来回回找了好久,没有找到,怕妈妈打,蹲在地上嚎啕大哭。第二天早上,小区里的人就都知道了,乔乔被打死了。

那天晚上,乔乔被妈妈捆住手脚,用胶带封住嘴巴,挥着木棍,从晚上6点打到晚上11点。

乔乔最后被打趴在沙发上,说:“妈妈我想喝水。”陈某端水来喂他,结果水从孩子嘴边流了出来,洒在衣服上。

▲监控显示:乔乔沿着路边找手机

陈某觉得乔乔在装死,怒从心起,操起木棍又狠狠往死里打了一顿。打累了,把孩子抱到床上,乔乔最后说了一句:

“妈妈,我不想看到你。”

晕死过去,再未醒来,这是乔乔留在人间最后的一句话。小区邻居说:“总算解脱了。”

2

佳佳生命的最后时期,是在车棚里度过的。佳佳是一个11岁的女孩,还在读小学。

5月19日那晚,因为抄作业被父亲知道了,父亲一个大嘴巴子抽来,抽得佳佳眼冒金星。

她立刻跪下求饶,被父亲拖到车棚里,五花大绑绑着,双手反扣,吊在车棚的悬梁上。

一个11岁的小女孩啊,被麻绳吊在半空中。父亲找来拇指大的辫子,一顿狠抽,边抽边骂,边骂边来气,来气就抽得更狠,哭喊声撕心裂肺。

不知道打了多久,大概是打累了,父亲扔下还吊在梁上的女儿,径直走了出去,半个小时候再回来,发现女儿身体冰凉,快不行了。

这位父亲急忙把孩子送到了医院,但已经没有生还希望了,“经过诊断,发现女孩的颈部有明显的淤痕,窒息时间长达五分钟,这五分钟的窒息对她的心肺功能造成严重损害。此外,还在女孩的背部发现了伤痕。”

从医院监控视频中看到,这位父亲悔恨至极,跪在地上,抱头痛哭。“我打她也是为了她好啊,为了不让她抄作业啊。”

我很想问他一句:“早干嘛去了。”但我知道,你叫不醒装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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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潸然泪下,触目惊心,我整理了一些,你们看:

很多人觉得,将亲生孩子打死,这是个例,是极端例子吧,列举出这些例子,我是想说:这不是个例,这是一种现象。

这不是简简单单地因为某个人心理变态,而导致孩子被打致死;这种现象背后,有一种深层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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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因素是什么呢?

讲个简单点的故事,有一次吃麻辣烫,对面坐着一对母子,小男孩瘦瘦的,十二三岁,妈妈坐在对面。

吃麻辣烫时,小男孩夹起一个肉丸子,没有夹稳,掉进碗里,溅起汤汁洒在自己衣服上。

妈妈看到,随手就是“啪”地一下拍在小男孩脑袋上,小男孩下巴磕在碗沿,顿时,整碗麻辣烫都倒了,汤汁洒了小男孩一身。妈妈火冒三丈,操起旁边的铁夹子对着小男孩的脑袋,“啪”地狠狠敲下去,一下两下三下。

边敲边骂:“你怎么这么蠢,蠢死了你,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下次死也别吃了。”

店里所有人都盯着他们看,女人还在打骂。

我实在忍不住走过去拦下那个女人:“你能不能不要打了,孩子才这么小。”女人啐我道:“他是我儿子,我打是应该的,关你什么事儿,打死也不关你的事。”

这句话是不是经常听到?这是我女儿,我教训关你什么事儿!这是我儿子,我打关你什么事儿!

反驳得理直气壮。

教育学家孙燕说:“在中国父母眼中,孩子就像是他们的私人物品一样,是没有个体权利的。”

在我看来,这就是导致殴打致死惨剧的第一原因,中国父母压根不把孩子当个体,而是当自己的私人物品。

既然是私人物品,自己就有处理的权利,打死也好,打残也好,都是我自己的事儿,和你们无关。

第二个原因: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句话流传千年,不知道害了多少孩子,何谓孝子?简单理解就是听话的孩子。

孩子不听话怎么办?打,打到听话为止。

而打之前,父母们往往还会说一句话:“我都是为了你好。”所以,这句话不知道给了多少父母打孩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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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因素结合起来,同时流淌在中国父母的心里时,惨剧就很容易发生。

孩子是你的私人物品,大众就无法干预你对孩子的暴力行为;你觉得棍棒底下出孝子,就把自己的暴力合理化。

社会不能管你,你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于是,打吧,打得鬼哭狼嚎,撕心裂肺;打得孩子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站在孩子的角度,社会保护不了,父母依靠不住。他们就只有一条路:熬过去,或者被打死。

你觉得孩子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你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或许你没有到很恐怖的地步,但你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一定是扭曲的,这两种因素结合,一定会让亲子关系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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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之一:孩子从未被你当成独立个体对待

孙嘉嘉说,他从小就不懂得什么叫尊重。

有一次家长会,爸爸起床晚了,迟到了,面对老师的责问,爸爸伸手朝孙嘉嘉打了一个耳光:“叫你赖床,家长会都迟到了,向老师道歉。”

孙嘉嘉低着头,低声啜泣着说:“老师,对不起。”他没有反抗,他知道爸爸拿自己当替罪羊,是护住了他自己的面子,嘉嘉经习惯了。

上次同学爸爸来家里,说自己的儿子考了第一名,爸爸顿时火冒三丈,责骂之后,煽了好几个耳光。

孙嘉嘉没有告诉爸爸,自己考了第二名,只比第一名查了1分。

他真的习惯了,习惯了随时被父母打来打去,想动手就动手,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分情况,他习惯了成为父母的替罪羊,成为父母的出气筒,成为父母嘲笑的对象。

独立个体是有权利的,即使是未成年人。陷于扭曲亲子关系中的孩子,没有任何权利,最基本人身安全权都没有。

有些父母喜欢看孩子日记和书信,并且看得振振有词。其实也一样,在心里,不拿孩子当独立个体,“你是我孩子,也配在我面前谈人身权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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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之二:适当体罚变成滥用暴力

韩国和欧美有些国家,允许体罚学生。并且对体罚方式和程度都有明确规定。这是赋予老师权力,让孩子们遵守社会的基本规矩和法律,我认为是必要而应该的。

很多中国父母也会体罚孩子,但会明确和孩子说明,犯了什么样的错,就接受什么样的惩罚,不一定使用暴力,看犯错程度而定;

陷入扭曲关系中的父母,就不是适度体罚了,完全是滥用暴力,这种暴力行为,和孩子有没有犯错,没有关系,和父母心情有关。

心情好,但被孩子影响了,打;心情不好,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打;孩子不小心说错了话,打;自己做错了事,拿孩子当出气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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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之三:认为暴力是对孩子好

大涵是在暴力中长大的作家,妈妈总是对她说:“打你是为了你好。”

记忆中,有一次自己捡了10块钱,带弟弟去吃麦当劳,买了份薯条,被妈妈看见,妈妈劈头盖脸地打来,打完还说:“打你是为了你好,不然你小小年纪就偷钱。”

有些父母自己不忍心动手,把孩子送去受虐,接受杨永信的电击,接受豫章书院的虐待,接受惨无人道的苦难。

喜欢打人的父母常说:“打你是为了你好。”让孩子去受虐的父母说:“让你经受一些苦难,对你好。”

他们坚信,让孩子经历暴力和苦难,能让孩子变得更好,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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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之四:父母是孩子一辈子的债权人

看过作家静流写的一篇文章,从小,爸爸就不断地对她灌输:“你的命是我给的,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给的。”

爸爸嗜赌,而且酗酒,家里的钱财要么输光,要么喝酒喝光。妈妈已经离开了他。

静流读书撑到初中毕业,然后去广州打工。

爸爸每个月从她这里拿走四分之三的工资,爸爸说:“以前是我养你,现在到了你报恩的时候了。”

爸爸赌性越来越大,要的钱越来越多,静流没这么多钱。

爸爸打电话给她:“出去卖啊!怕什么。你这辈子欠我的债,你就应该还给我啊。”她一把把手机摔了。

大多数父母未必如此绝情,但他们在内心觉得:我生了你,给了你生命,我是你一辈子的恩人。

换句话说,孩子一出生下来,就是欠着父母的。给了你生命,多大的恩德呀,你得用一辈子来偿还,否则就是不孝。

以孝之名,行绑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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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刮痧》中,5岁的丹尼斯是华裔小孩,有一次生病总是不好。

爷爷便用传统的中医疗法刮痧给丹尼斯治病,刮完痧之后,丹尼斯全身红彤彤的,在学校被老师发现,以为身上红色地方是被打的,当即报警,控告其父许大同虐待孩子,法院判撤销许大同的监护权。

你不得不佩服美国人在保护儿童方面下的功夫,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发现或疑似怀疑儿童有被虐待的情况,任何人都有义务向警察报告。”

2014年6月,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向法院起诉,起诉对象是一位10岁女孩的父母。和上文小女孩的遭遇一样,这位10岁的女孩从小受到虐待。

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撤销女孩父母的监护权,将女孩的监护权归于铜山区民政局。这是我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

这意味着,如果你发现儿童被虐待,你也可以报警,并申请撤销其父母的监护权。我知道我们还做不到美国那样的全面保护,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头。

它向所有中国父母明白无误地传递一个信息:

第一,绝对不支持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孩子使用暴力行为;

第二,你的孩子并不是你的,当你的做法超过社会的容忍程度,社会有权撤销你的监护权,断绝你和孩子的联系。

唯有当所有人都意识到,你的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你私人物品,扭曲的亲子关系,才能缓和。

一个4岁的孩子,因吃不下饭,被父亲打死。邻居称孩子几乎天天遭殴打,每次持续最少一小时。

那个孩子有多乖,乖到不像四岁。

他常说:爸爸最好,爸爸最喜欢的是我,我是自己摔的,爸爸和我闹着玩之类。每天他爸回来,他一定会主动去拿东西,给他爸倒酒,拿着笤帚扫地,洗碗……

他还没有笤帚高、没有水池高。

死的那天,他吃不下东西,但害怕还被打,就死劲咽死劲咽,用手扶着脖子说:我咽下去了,我咽下去了,可还是全吐了出来,后来就不行了……

这是看到的最扎心的一个故事,记得《无问西东》里有句话:如果你知道你的人生将如此世俗而艰难,你还会选择出生吗?

也许你也可以试着问问你的孩子:如果你知道你将要出生在现在这个家庭,你还会选择出生吗?

善待你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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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5点

你还会打骂你的孩子吗

我们在很多地方会遭遇到语言攻击

我们也可能用语言伤害别人

这种攻击形成的伤痕不会留在身体上

却会留在心灵上,甚至久久不愈

最容易遭到语言暴力的是孩子

1、身体伤痛和情绪伤痛的脑回路相同

当父母辱骂自己孩子的时候,

孩子情绪上遭受到的创伤,

可能和身体受到伤害的疼痛程度不相上下。

2、言语侮辱会改变孩子发育中的大脑结构

哈佛大学医学院马丁泰彻博士发现,

言语侮辱会造成孩子大脑“损伤”。

当一个人只能求存的时候,

他谨慎、胆怯、吝啬,倾向于讨好他人,

躲在角落希望不被人注意等等。

即便成年后生活环境已经出现了极大的改善,

他们也很难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

3、消极后果难以用“爱意”抵消

如果母亲是一个温和充满爱的人,

而父亲则常常辱骂孩子,

母亲的慈爱

也没办法抵消孩子受到来自父亲的消极影响。

4、故意的情绪伤害影响效果更久远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孩子

正在遭受外界持续的言语侮辱,

作为父母你必须要立即干涉,

让他们停止这么做,

因为这和持续殴打你的孩子没太大区别。

5、言语攻击会变成“内在的批判声音”

常常被苛责的孩子,

即便成年后苛责他们的人已经不存在了,

他也会把这个人对他的态度

变成自己对自己的态度,

时常苛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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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发现身边的家长在虐待孩子,或者是对孩子施暴,请用以下的法律帮助孩子脱离苦海。

相关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

1、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2、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国馆、《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