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妻藏尸冰箱案本月23号二审判决。初听该事件令人惊骇,不了解究竟哪些环节发生了严重问题,使得发生这类案件。朱晓东本人以及母亲呈现给大家最大的感觉就是:“满足我个人的欲望或需求,都是别人的责任”。这样问题的形成原因很复杂及庞大,从社会/社区/人际/家庭/个人等等层面,都有探讨的必要。
但今天想探讨的是,在我们的家庭教育或是社会教育,无论是父母、长辈、老师,是否让下一代以为:“满足我个人的欲望或需求,都是别人的责任”。
当然,这样的教育影响,是不分男女的。只要这个孩子,在家中被视为“唯一宝贝”,父母无论如何都要满足他/她,让他/她快乐的信念,并且不给予责任和自律的教导,就有可能让孩子产生“这世界是为了我一个人的满足而存在”的自恋性格。
只要发生孩子不愉快的事、挫折的事,父母就替孩子怪外界,散播给孩子一个讯息:“让你不快乐不开心的人,都是可恶可恨的”,(有很多父母也有这样的行为取向),让孩子对于让他不满意的人,产生仇视和愤怒,甚至不需处理安顿自己的挫折,就出手攻击和报复。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不仅会出现控制欲,还会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认定他人:“只是为了满足我一时需求的存在”,却不需思考他人的感受、他人的主体意愿,及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具有哪些自律和责任感。
而另一种把人视为工具,以自己的需求为导向,不满足不满意,就可以丢弃消灭,也可能是从父母、长辈、老师的行为模仿而来。
在我们的教育过程,大人是否也常传递应该要立即得到满足满意,特别对待孩子时,给孩子一个观念:“若没有让我满意,你就是废物”。如此将孩子工具化,视孩子为无生命感受的物体,任大人支配和控制,也是直接让孩子认为,只要站在有权力者的位置,或强势者的位置,我就可以将他人看成工具,而加以利用。若一旦酿成恶果,这不仅会伤害下一代,同时也会伤害到至亲至进的人,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