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 省妇幼保健院:手术没做 但未明确告知

作者:成都商报 07-26阅读:4887次

去年10月,王女士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进行剖腹产,考虑到已经是二胎,她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在手术的同时做一个结扎手术。然而,五个月之后,王女士又一次怀孕了。“当时就纳闷,已经做过结扎手术为什么还是会怀孕。”王女士来到该医院调取病历才发现,原来在剖腹产之后,医生并没有给自己做结扎手术,而这之后,也没有明确告知,导致后来意外怀孕。

7月25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王女士动手术的医院了解到,医生在术后确实存在疏忽,随后就此事和王女士进行了反复协调沟通,王女士并没有接受院方给出的条件,目前,第三方调解部门也介入其中,对双方进行调解。

剖腹产手术原计划把结扎手术也做了

王女士今年39岁了,去年10月1日,她来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进行剖腹产,在手术同意书上,她要求剖腹产的同时把结扎手术也做了。“家里老大都已经14岁了,这次剖腹产的是二胎。”王女士表示,二胎恰好又是双胞胎,她和家人商量今后不再要小孩儿了,就顺便做个结扎手术。

“当时医生也同意了,毕竟是个小手术。”王女士顺利产下了双胞胎,在和朋友分享这份喜悦时,她还说,今后不会再生了。没想到5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又有了怀孕的症状,检测后果然怀孕了。王女士只好来到医院,调取病历查看当时的手术情况,却并没有找到结扎的那一份,通过询问医生她才了解到,当时没有给自己做结扎手术。因此,王女士不得不做了人流手术。

手术条件不具备未做结扎手术

“结扎手术没做就算了,但是应该明确告诉我。”王女士表示,虽然医院后来解释说,因为子宫收缩欠佳,条件不许可,没有进行双侧输卵管结扎。王女士认为,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这也直接导致了后来意外怀孕。在与医院进行交涉时,医院最终给出了解决方案,同意赔偿两万元,不过,也在协议中要求王女士在接受赔偿之后,不能损坏医院声誉,向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否则视为违约。

对于这一条款,王女士表示属于霸王条款,因为医院也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她最终没有同意。随后,她提出要20万元的赔偿,或者医院公开道歉。

院方回复:积极与患者沟通医调委介入调解

今日,记者来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事,院方前后已经与患者进行了10多次沟通。目前,武侯区医调委也介入调解。该负责人介绍,在手术前,对方确实要求做剖腹产手术,同时做结扎手术。不过,手术医生在手术时发现,结扎手术条件并不允许,因此没有进行该手术。

“当天医生的手术也比较多,确实也有疏漏之处。”该负责人表示,在沟通过程中,医院也承认了自己没有明确告知对方未做结扎手术,但在出院证上写明要求严格避孕。事情发生后,医院按照国家相关赔付标准,提出了两万元的赔偿方案。“后来患者要求20万的赔偿已经超出了医院自主赔付的范围。”医院方面表示,希望能够按照合法合规的途径,处理此事。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宦小淮实习生刘小泽

编辑江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