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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相信大家都被这则新闻刷屏了:
8月31日,陕西榆林一名产妇马某,在生产的时候,因为胎儿头部偏大,疼痛难忍,数次要求剖腹产被拒绝后,从5楼的窗户跳下身亡,一尸两命!
看到这则新闻,我相信所有妈妈都跟我一样气愤难平!因为是一起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事情发生后,医院和产妇家属各有说辞,医院说曾两次建议剖腹产被家属拒绝,家属却说曾两次要求剖腹产被医生拒绝,真相不得而知。
网上评论无数,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谴责家属。相信是家属拒绝剖腹产的人,猜测家属拒绝的原因有:剖腹产费用贵、剖腹产不利于短期内生二胎、剖腹产对胎儿不利。
2)谴责医院。相信家属要求过剖腹产而被医院拒绝的人,自然是谴责医院,猜测医院剖腹产有指标,不能超标等等。
3)谴责产妇。谁生孩子不痛?别人都能忍你就不能忍,心理素质太差,孩子无辜,你怎么就舍得让孩子跟你一起死?你不配当母亲!
到底是谁拒绝剖腹产,目前事件还没有定论。
今天又流出视频,说产妇曾两次向家属下跪,要求剖腹产。视频我仔细看过,关于是否下跪,我持保留意见。第一次下跪,在我看来更可能是产妇痛得蹲坐在地上,因为她是屁股着地而不是膝盖着地(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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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新闻,让我感到最悲哀的是:为什么剖腹与否,要由家属或医生来决定?是谁在承受几乎超越人类忍受极限的十级疼痛?要剖的是谁的腹?
说起来,生孩子到底有多痛?
有人说,女人生孩子,相当于20根肋骨同时折断。
还有人用设备模拟,让男性体验分娩到底有多痛。据医生透露,多数男性能承受的疼痛等级大概在3-5级。然而,女人生孩子时都承受的是10级!!
有人会说这个产妇:别人都能忍受,你怎么就不行?别人都没有跳楼,为什么就你跳楼?
其实每个人生孩子的感受不尽相同,有人是痛,有人主要是腹胀,有人则感觉腰酸。
每个产妇的情况也不相同,骨盆大小不同,胎位不同,胎儿大小也不同,产道不同,连每个人对痛觉的敏感程度都不相同。
同样是8斤重的胎儿,大个子产妇自己生可能问题不大,而小个子或者骨盆特别小的产妇,却可能要了老命。
同样个子的产妇,胎儿的大小,胎位不同等等,导致产程长短、疼痛程度不一样。
而且每个人对疼痛的敏感度也不一样,同等的刺激,有人觉得痛,有人则感觉不到。同样高强度的刺激,有人觉得还可以忍受,有人则忍受不了。
女人生孩子到底有多痛,还能不能忍受得了,只有女人自己知道。医生或许能凭专业知识和经验估计到,而在待产室外的老公可以说几乎是不知道的,至少是无法想象的。
然而在这件事中最悲哀的是,产妇要不要剖腹产,不由正在正在经历生死关头的产妇决定,不由专业的医生决定,反而要由产妇的老公来决定。
谁都知道顺产才是最自然的分娩方式,瓜熟蒂落,产道的挤压对孩子最好,也都知道顺产有利于产妇的恢复。
“熬过几个小时,对孩子和你自己都好!”这句话说起来多么容易,可是对亲身经历着的人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在忍受极刑。
“小时候苦熬十年,就能考上好大学,奔个好前程”,你当年怎么不拼死努力考上清华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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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个子妈妈,两个女儿都是顺产,说出来好像很骄傲的样子,但是回忆生老大时所经历的痛,十多年后的今天仍然觉得刻骨铭心。
第一次阵痛是前一天晚上11点多开始的,早上出发去医院,痛到下午4点多才生。
由于体力消耗非常大,加上前一晚几乎没睡,那个下午我基本处于半昏迷状。每当阵痛结束,我便立即睡死过去,然后又被痛醒。
最痛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快要不行了。
当时便想:难道我的母亲、我认识的那些生过孩子的女人们,都曾经历过这样的疼痛?这简直无法相信。
从怀孕开始,我就一直在医院听课,清楚地知道顺产的种种好处,剖腹可能带来的种种风险和危害,因此,我是坚定的顺产支持者。
然而,在痛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有几次都想跟医生说:我要剖腹产。最终没有提出要求,真不知道是凭的什么意志撑下来的。
我想,如果当时胎儿更大一点,痛的时间更长一点,那我多半就坚持不下去了。
和同样是顺产的圆圆妈聊起这则新闻,她说:
“如果当年圆圆再晚两小时出生,如果我老公也不同意我剖腹,我可能也会跳楼。因为在那一瞬间,结束疼痛的要求强烈到超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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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产妇跳楼的事件中,医院方面认为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因为:
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我不懂法律,仅凭常理和人性进行推断:医院在产妇入院后,要求产妇签署《授权书》,其本意难道不应该是在产妇本人出现紧急情况,比如昏迷、意识不清等无法清楚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由她指定的授权人来帮她做决定吗?
在这个事件中,产妇马某意识清醒,还主动向医护人员、向家属要求剖腹产。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不应该是产妇的意愿优先于家属吗?
然而,医院坚持按照规定,冰冷地依据家属在授权书上的签字行事。
退一步说,就算“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那么既然医护人员也认为胎儿头大,自然分娩有困难,并且产妇已经数次请求剖腹遭到家属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护人员提醒产妇撤回授权,这悲剧也不会发生。
让我们想象一下产妇当时的心理状况:疼痛已经超越承受的极限了,却仍然求告无门。求医护人员,他们说要找家属,跪求(姑且认为是跪求)家属仍然被拒。在那一瞬间,也许只有一个念头清晰无比,那便是——要结束这疼痛,唯有结束这生命。
在这一惨剧中,医院方面有没有责任呢?我想即便有也只是次要的责任,因为他们一切都按照“章程”在操作。
看看这张家属签字的图片:
第一行: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第二行: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这几句专业的话,应该是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写的。
“谅解意外”四个字,多么冰冷无情!简直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医者父母心,救死扶伤的医生们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医患关系紧张,竟已让医生们如此小心翼翼!
这真的值得每一个读到这则新闻的人反思,因为我们都曾经是、将来也还会是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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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性格泼辣爽快的同事,有回我们一起出差,长途汽车经过一段很吓人的盘山公路,公路的一侧是万丈悬崖。我们不由自主地聊到保险。
同事的儿子4岁多,她说要给自己买一份高额意外险,指定受益人为孩子和父母,绝不能让老公做受益人。
“男人的梦想就是‘升官发财死老婆’,我死了他有什么损失啊?还要因此做受益人?这不是开玩笑么?”
我觉得她说的挺有道理。
电视剧里关于女人难产最经典的桥段,是医生问家属“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太后们多半会说“皇上的龙脉至关重要!”然后许多后宫的女人便这么没了。
时至今日,我想这样没人性的问答,应该已经不存在了吧?
否则,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一个女人的生命,不由她的孩子决定,不由她的父母决定,却要由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来决定。
而我们都知道男女之间的所谓爱情或者感情,并不是恒定不变的。
这不是很恐怖的事情么?
身为人母,我们已过了“鬼门关”,可是如果我们的女儿长大后,在经受10级疼痛时,她自己竟不能决定“要不要剖腹”、“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样的问题,你会怎么想?
反正我不能同意。
女人生孩子到底要不要剖腹,决定权应该在谁手上,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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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曦妈妈:华东师大教育学硕士,兼修心理学,讲科学、接地气,分享幼儿的性格和智力培养、二胎、青春叛逆期的陪伴经验。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