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产妇也因丈夫在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未签字而悲惨跳楼,给我们医疗工作者心头留下一道伤口;生命第一的道理谁都懂得,但是家属不签字而执意手术,在医患纠纷这么严重的今天,敢这样坚持的医生,也许会面临着各种不可知的风险。
而然,类似的案例却又再次发生了:9月23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妇产科正要紧急挽救一个宫外孕大出血患者的生命,当时孕妇本人签字了,但丈夫却拒绝签字并大吵大闹,在情况危急之下,机智的医生报警后警察赶来才得以让孕妇手术正常进行,否则孕妇生命可能就此而凋谢!
让我们再次回顾下这紧张而发人深省的医患故事:
9月23日中午,妇产科主任医生陈玉兰接诊一位腹部剧烈疼痛的青年女子:女子自述怀孕,入院前已经晕倒一次,腹部疼痛明显。这种症状,再外行都猜得出来可能是宫外孕。就在彩超检查后确定孕妇是宫外孕、孕妇同意手术马上要给患者手术时,患者的丈夫却冲上来一把关掉输液管,还大喊大叫骂起来,说医生骗人,坚决不同意医生的治疗方案,要转到更好的医院去治疗!
有经验的陈玉兰医生知道如果转走患者耽误抢救时间可能就会失去生命,但无论如何也劝说不了患者的丈夫,无奈,她们只能报警!警察很快赶来制止了男人粗暴的行为,并让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此刻孕妇腹腔里的出血已经达1000毫升。(人体一共有4000多毫升的血液),也就是说四分之一的血液已经流出去了,真是命悬一线!
好在抢救及时,手术成功进行最终挽救了孕妇的生命,与陕西产妇因为疼痛难忍家属拒绝签字不同的是,由于医院的果断与理智,避免了一场灾难的发生。
在这里,我们要为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医护点赞,同时也要为急人民所急的警察点赞!
今天杨瑞青大夫也是怀着紧张的心情看完了这个新闻,也想了许多,孕妇的命虽然救回来了。但是这个过程,太触目惊心,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宫外孕的话题再次引发了大家的关注;而我们产房的几位产妇还问了我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患者本人签字了还不能手术?杨大夫您在临床上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处理?”今天杨大夫就此和大家讨论一下。杨瑞青大夫答疑1:宫外孕妇是什么“鬼”!竟对孕妇有这么大的伤害!
其实这个问题在前天(一篇文章”怪!孕囊怎么跑子宫外了?急!腔镜手术跑赢死神!点击可查看)“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
今天再简单通俗地说下:宫外孕是非常凶险的一种病症,受精卵没在子宫着床,却在卵巢、附件等其他不该扎根的地方扎根了,而且还顽强地存活下来,透过人体组织、血管开始吸取营养逐渐长大,一旦长到一个程度,不堪重负的人体器官就会发生破损,血管破裂,体内大出血。这样的大出血,可以在很短时间里把一个人身体里所有的血都流光,生命也会因此而去。
杨瑞青大夫答疑2:家属不签字,医生能手术吗?
自从榆林产妇跳楼事件发生后,能否取消“家属不签字,医生不手术”的法规一直是大家在讨论的话题,而上述事件让大家有了更强烈的思考。
1、患者要求手术,家属拒绝签字,医生该听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以上条例充分说明,“签字”是个必须走的流程,是对医患者双方权利的保障。
2、患者有自己决定手术的权利吗?
杨瑞青大夫认为,患者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做还是不做。在患者意愿和家属发生冲突时,我们医生首先应该尊重患者个人的自主权。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自主的,家属签字的权力也来源于患者的授权,不能因为被授权家属的不同意而剥夺清醒状态下授权人本人的自决权!
杨瑞青大夫答疑3:在临床中,我会因不签字或其它原因拒绝手术吗?
在杨瑞青大夫的临床工作中实践中,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但说实在的,我们医生在抢救危重患者时,一般不会多想什么,因为时间就是生命,当时我们脑袋里就只有一个想法“把病人救过来再说!”,正如在9月25日我院也发生了一个宫外孕抢救的事,当时情况也十分危急,患者又没带够钱且家属不在场,我们还是在她没交押金的情况下紧急做了手术从而挽救了患者生命。
最后,杨瑞青主任再次强调:
生命第一,只要我们问心无愧为患者生命健康着想,即便是有医疗纠纷发生,我们也相信法律的公正,所以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会全力以赴救治病人,请给医生多点信任,让我们的医患关系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