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16万换不回女儿身》
前几天,网上报道一起因补课引起的重大刑事案件,看后令人撕心裂肺,心气难平。
北京一位家长王某花16万元高新聘请某中学一位“名师”为自己17岁上高二女儿的家庭教师,对女儿进行一对一补课。出人意料的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位“名师”却对王某的家庭进行着“双创收”活动:拿着高额补课费的同时又在王某家里对接受补课女孩性侵了一年多。
出现这种特大“家丑”,不管到事发时孩子的补课效果如何?就是有考上北大、清华的希望,还值得一提吗?孩子得了“分数”失了“身体”,孰轻孰重?王某夫妇的所作所为这下正应着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对他们夫妇而言,这真是一起因补课而生的含血带泪的羞辱惨案。
目前,“一家三口”“及那位“名师”都成受害者是肯定无疑了(“名师”已被判刑12年6个月)。事情过后,他们在想什么?我们暂且不论,笔者要说的是这起“血案”发生带给我们和社会什么思考?
(1)“补课”是新的教育形势下孩子和谐成长的毒瘤。
虽然目前几乎是“全民参与”式的家长疯狂不惜代价的追求“补课”,但也改变不了其行为过程本身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急功近利行为。
本质和本义上讲所谓的“补课”就是老师对部分因某种原因(病事假耽误或学习接受能力差等)造成正常课程落下的同学进行课程的“补缺补差”。目的是使这部分学生能赶上正常教学进度,它不需要老师喧宾夺主地占用大量课外时间,也不存在向学生收费的现象,基本就是老师无偿的“本职”工作,这是一种清爽的课堂教学延伸的师爱活动。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论学生成绩如何都一拥而上地“补”,不惜花钱地“补”,牺牲学生节假日地“补”。“补”被家长认为是孩子“挣分”“超过”别人的“营养餐”,“补”成了部分老师“课外活动”的获利机会,“补”使学生成为家长、学校荣辱的利用工具。
当前愈演愈烈的“补课”乱象丛生,对正常的教育教学及成长中的孩子已经构成严重的伤害。一定意义上说“补”就是“乱”教育,就是“害”孩子。如何治理中小学生的乱“补”行为也成了今年的热议话题。
“补课”,让家长钱花了,孩子成绩往往欲速不达,家长“赔了夫人又折兵”;部分老师“课外劳动”了,常常学校和全体老师的名声被抹黑了,使学校和老师的教学更加举步维艰。
“补课”容易造成学科老师之间和学生自身学科之间的进度.配合及心理失衡。各科知识都是学生成长所需要的,但为了“分”,只部分分数“操作性”强的科目对学生进行获利地“补”,由此造成了学生接受学科知识的厚此薄彼和老师利益关系的紧张;学生在琐碎和断章取义中支离破碎地获得一点“钱换来的”零食,但往往造成“三餐”主食厌恶“的不良后果。大家都知道人健康成长靠的是五谷杂粮均衡的规律营养,而绝不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大鱼大肉”。
家长唯恐孩子失在起跑线上的心理,是一种公共病态的“剧场效应”心理:坐在有梯度的剧场座位看戏的观众,都坐下都能看得到,互不影响,各自享受;如果都伸头趔身,就都看不清舞台,造成互相影响互相谩骂的局面。
家长忽略孩子综合素质,把教育直接与“钱”挂钩,孩子“喝农药”“跳楼”被“性侵”的事就会时有发生。
(2)家长是关注孩子的主体责任人,不能对孩子太放松太大意。
很多家长把孩子成才与否完全寄托在“名校”或“名师”身上,认为只要钱花到,没有办不成的事,孩子就能成才。于是,一小时交800元补习费的有,被父母逼着“学二胡”而孩子离家出走的有,冲刺高考三个月花10万“强化费”结果连三本也没考上的有……险象环生,不一例举。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你们对孩子成才的条件误解了,应记住以下常识性教育要义:要尊重孩子的综合素质;“学校家庭社会要三位一体,合力共进”;“补是支离破碎教学系统外的一种美丽诱惑和添加”;“孩子成长的灵魂不是钱能买的商品”。
在教育孩子成才的过程中,父母绝对轻松不了,孩子成才不是父母花俩钱不闻不问就能万事大吉了的。
孩子被“名师”“性侵”一年多,夫妇还满怀希望地蒙在鼓里,对“名师”还感激不尽,这是情商“性商”何等低下的父母?孩子被蹂躏的过程中是早都该有“风吹草动”或“蛛丝马迹”的(女儿曾几次要求父母给自己换老师,父母认为孩子不想学习仍置若罔闻),然而这对“粗心大意”太相信“名人”的夫妇却闻所未闻,无动于衷。在他们心里,孩子“长分”上“名校”的引力也太大了吧!
痛定思痛,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名人”就是被立马枪毙了,孩子的损失能弥补吗?青枝绿叶的女儿被“污染”是肯定的了。
不知这种严酷摧残孩子青春和灵魂的代价能否唤起这对“疼爱”女儿的夫妇及还在“高价补”“盲目补”家长们的觉醒。(曹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