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在花都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小婷(化名)是刚刚20出头的未婚妈妈,被她伤害的则是她刚生产的婴儿!
经办这宗案件的检察官告诉小编,事发当天上午七八点钟,和男友一起居住的小婷(化名),突然发现自己要生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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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这个孩子是她前男友的,她一直没有发现自己怀孕,发现自己怀孕之后非常慌张,既怕自己男朋友知道这个情况,又怕家人知道。这种情况下,她把自己的男朋友从房间支了出去,拿了一把小刀,把脐带自己切断,接着拿袋子把孩子从二楼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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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慌张害怕的小婷,也因为大出血晕倒在房间里,而小婴儿正好跌落在一楼商铺门口,商铺店主看到之后马上报警。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孩子、大人都被送到医院。这个孩子脑部有出血,经过鉴定是轻伤一级。
检察官说,当她刚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她也很痛心这位年轻的未婚妈妈的做法。她多次与小婷面谈,并通过心理专家对小婷进行心理健康评估以及心理疏导。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其实这个女孩是一个比较开朗、本质还很善良的女孩子,她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她是在非常慌张、迷茫的状况下,做出的错误选择。但是之后她体现出非常明显的悔改意愿,我们也看到她跟孩子玩的视频,也有平时照顾孩子的状况,她也逐渐建立了母亲的责任心。
在前期对被告人小婷进行远程心理疏导的基础上,花都区检察院继续在未检案件的庭审阶段试行心理评估、心理干预。通过出示心理健康评估报告、申请资深心理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玉斌出庭作证,将心理品格证据引入未检案件的庭审过程,对被告人处罚的必要性、教育的可能性、挽救的恢复性进行证明,这也是花都区检察院首次在庭审阶段运用心理品格证据。
在案件中,由于未成年被害人系婴儿,且无法找到亲生父亲,花都区检察院探索性地对兼具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母亲身份的小婷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干预。并将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的结果运用在庭审过程中,为被告人小婷的定罪量刑提供科学辅助依据。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小婷的心理品格证据用于庭审,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个是论证我们为什么要起诉这个案件。需要通过这样的过程,让小婷认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的,是犯罪的行为。最终让她能够在今后生活中,杜绝这种行为的再次发生。另外一个目的,我们也是希望展示出小婷的人格基础,她在日后的生活中可以继续照料孩子,她逐渐建立起跟孩子的亲子关系,逐渐摆正作为母亲的位置。我们还是希望对她进行从轻处理。
庭审结束后,花都区检察院再次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小婷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引导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调整自己作为母亲的定位,找到自己未来前进的方向,帮助她打开心扉,从源头帮助其做回母亲角色,为未成年被害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来源:花都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