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一尸两命。据院方表示,因胎儿头部偏大,医护人员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医生称“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医院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20时左右,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9月4日下午,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
然而男方家属称其想剖产遭医院拒绝,但医院称曾3次建议剖产均被家属拒绝。另据媒体报道,马某的丈夫延先生并不认可这份声明,他说他曾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就剖腹产。但医生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
▲马某丈夫出具的情况说明书。
而就在今日凌晨1点左右,榆林一院又在微博上发布了《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并且公布监控截图,监控画面可见产妇曾两次下跪求剖腹产被家属拒绝。医院表示,产妇授权丈夫全权处理,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紧急情况,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产妇系成年人,医院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未料到其跳楼。
▲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
▲《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
▲监控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产妇签署《授权书》
事件进展到此,产妇到底是因为什么跳楼的?这应该由警方和卫生部门做出调查。产妇临盆手术,家属医院自己到底听谁的?
就这次事件来说,很多法律事实、医疗事件有待严肃查明:到底是医院还是家属不同意剖宫手术?在家属不签字的情况下,医生是否应该按医疗规范,认定属于“紧急治疗”行为,从而实施手术?产妇的跳楼死亡,与家属不签字、医院没有实施剖宫手术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希望早日查明真相,这是一个悲剧,希望个别医院不要机械执行签字制度。另外,家属也必须要相信医生的专业判断,不能固执偏执。
人性本恶!不到怀孕生孩子,都不知道自己嫁的是人还是狗。每个母亲都是最伟大的人,愿逝者安息!